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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史 惰 性 的实 证 形 态 ――《金瓶梅》的世俗文化(3)

2023-05-15 来源:文库网
奴婢不用细说了,小玉,五两银子买的;秋菊,六两银子买的;两人加在一起,还不如一张“黑漆欢门描金床”(价十六两银子)贵。买人的方便,一如市上买只鸡、买只鸭。即便做过“主人”的人,一旦落魄,也是随时可被卖掉。这方面的实例是孙雪娥、庞春梅。庞春梅原是西门庆十六两银子买来侍候吴月娘的,后来侍候潘金莲,成了二主人。西门庆死后,潘金莲、庞春梅都与陈经济有奸,故先后被吴月娘卖掉。庞春梅先是以十六两银子的原价交由薛嫂发卖,薛嫂得了周守备五十两银子。却对吴月娘报说十三两,遂将庞春梅卖给周守备作了填房小妾。孙雪娥盗财出走,被追回脏物后,仅以“官价”八两银子被庞春梅买去,当了丫环的丫环,这才是“打墙板儿翻上下,扫米却是管仓人”!
我先举“卖人”之例论证“世俗”,目的是在揭示“世俗”的非人道本质。对于人身的自由买卖,“世俗”给以无限的宽容。这宽容,是对权势、金钱的屈从;这宽容,也是对贫弱者生命权力的漠视。借此而反思古往今来的中国社会,远不是仁义为本的敦睦环境。

历 史 惰 性 的实 证 形 态 ――《金瓶梅》的世俗文化


“买卖争分文”,买卖的目标是利润。因而在人的买卖中,《金瓶梅》的作者忠实表现了逐利原则。买主与卖主,倒不十分贪婪;充分利润化的是大大小小的掮客。王婆经手买潘金莲,吴月娘作为卖主,并没明确底价,只是交待王婆:“如今随你聘嫁,多少儿交得来,我替她爹念个经儿,也是一场勾当。”一场道场法事,多说十几两银子而已。王婆发卖时,狮子大张口,明码标为白银“一百两”。这是《金瓶梅》世界“人”的最高卖价。王婆得了买主武松的一百零五两白银,她的如意算盘是:“他家大娘子自交我发脱,又没和我则定价格。我今胡乱与她一二十两银子,满纂的就是了。”结果,只给吴月娘二十两。出于同一利益驱动,薛嫂发卖庞春梅,将吴月娘交待的十六两底价下压至十二两五钱,实卖五十两,一次赚了三十七两五钱。
王婆贪财,被武松手起刀落,结果了小命;那余下的八十五两银子,也被武二郎一包提去。逐利赔命,王婆功德圆满。
《金瓶梅》的作者以见怪不怪的客观态度,描写着遍及城乡的人的买卖,有意无意,他也揭示了这一世俗状态的官方背景、即“法”的前提。在中国古代,统治者是默许人的买卖的。加上在司法过程中还有因罪而沦为“官婢”的处罚,官、私奴婢阶层的存在便诱发了人的买卖。《金瓶梅》产生的明代中后期,《明律》所谓“庶民之家,存养奴婢者,杖一百,即放从良”的规定,早已被冲得七零八落,因官府发卖,或贫家自卖的奴婢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在这儿,无须征引更多的史料,我们便可以论定:正是专制皇权的漠视生民,才加剧着人权失落和人的买卖。

历 史 惰 性 的实 证 形 态 ――《金瓶梅》的世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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