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府风云 明代丽江木氏土司(4)
2023-04-08 来源:文库网
(倪蜕辑,李埏校点:《滇云历年传》卷12,第528页,“丽江土府,元、明时俱资以障蔽蒙番。后日渐强盛,于金沙江外则中甸、巴塘、里塘等处,江内则喇普、处旧、阿墩子等处,直至江卡拉、三巴、东卡,皆其用兵力所辟。蒙番畏而尊之曰萨当汗。”)
关于木氏出兵滇西北藏区的目的,目前大多数学者认同的观点是扩张势力范围。如前辈学者王恒杰认为“木氏土司在换得明中央王朝的信任之后,便开始向外扩张和进行军事征服”(王恒杰:《迪庆藏族社会史》,第52页,中国藏学出版社,1995年。);纳藏关系史研究专家赵心愚教授认为“木氏土司用兵藏区也有防止相邻藏区地方势力南下骚扰掠夺的目的,但从其深入藏区的程度和主动进攻来看,主要目的应是扩张自己的势力范围”(赵心愚:《纳西族与藏族关系史》,第250~251页。);藏族学者冯智、纳西族学者杨福泉(杨福泉:《纳西族与藏族的历史关系研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第69页,2001年打印稿,云南大学图书馆藏。)等人也持这一观点。而笔者认为不论是木氏主动进攻,还是其势力深入康南藏区,都可以视为扩张的表现,但是这种扩张只是一种表象,因为木氏并不是为了扩张而扩张,其最初的、最深层的动机和目的,是为了获取功名,以此密切与明王朝之间的关系,从而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其核心是通过自身的努力,以保有世官世爵。
动机除了前述的原因外,在木氏传世的诗文和相关文献记载中也有充分的体现,如“辑宁边境自天来,跪捧黄章向北开。金画滚龙蟠御字,玉音玺篆焕云雷”(木公:《嘉靖恩赐“辑宁边境”字》,载(乾隆)《丽江府志略》下卷《艺文略》。),表现了木公因克番有功而获得朝廷褒奖的欣喜心情;“功不著不足以成名,德不显不足以立身。盖功忠于君也,德孝于亲也。惟忠可以懋功,惟孝可以懋德。贵而能忠,保其世爵;富而能孝,守其世官。四海中外,忠孝大节,卓为天下轨。由于是,福祚光辉,荣华绳绳相继,世不歇矣!岂不创之逸志乎?!岂不感人之善心乎?!……木氏世世代代为明国藩篱,一方重镇,滇南鸡犬不惊,军民安妥,聊有赖欤。以表人臣丹心,寝室不忘之意,子孙束此敕赐‘诚心报国’起花金带,世守丽江,巍巍然如北岳之高,洋洋然如□江之远。铭石于此,为遗后裔。
诗曰:诚心报国家,男儿佩宝剑。双挥风雨忙,独舞鬼神垫。豪气边疆宁,寒光牛斗掞。石门锁钥坚,世作大明坫”(木高:《大功大胜克捷记》,载《云南史料丛刊》卷7,第289页,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不仅体现了木高在藏区获胜之后得意的心情,还揭示出木氏强烈的功名利禄思想。即功是成名之基,是忠君的体现;德是立身之本,是孝亲的表现;忠孝可以立功立德,保有世爵世官,不但本人可享尽荣华富贵,而且可以光耀门楣;克功和忠孝可以促进家与国的良性互动,忠于朝廷与世守家业是紧密相连的,因而告诫子孙要诚心报国,世保家业。木东“临革呼玉龙君(子木旺),孜孜戒以保家报国,语不及他,竟倏然逝”,木青“居常以忠君报国为念”,(冯时可:《明丽江木氏六公传》,载《云南史料丛刊》卷5,第559页。)都是木氏重视与明王朝关系、力图保有家族政治地位的反映。
明王朝对木氏出兵滇西北的目的自然了如指掌,对木氏的心迹亦心领神会、心照不宣。滇西北藏区自始至终是明王朝控制的薄弱区域,忠诚的磨些土官木氏通过自己的努力控制了这一地区,并将其稳固下来,减少了明王朝西南边疆面临的威胁,这甚合中央王朝的意图。所以明王朝仍然将木氏在藏区的军事活动定位为“辑宁边境”、“西北藩篱”,诰称木公“效力输忠,辑宁边境”,赐玉音“辑宁边境”四字;诰称木高 “诚心报国,割股奉亲,化行边徼,威镇北番,以德其名,忠孝两尽,因才而誉,文武兼全”,赐玉音“乔木世家”四字; 诰称木东 “奉命专诚,能用文而济武。诚心报国,克移孝以摅忠”,赐“西北藩篱”四字; 诰称木旺“性生忠孝,才裕武文,竭力御蕃”。(《皇明恩纶录》,隆武二年重刻本,云南省图书馆藏本。)所以万历三十一年(1603),当税使内监杨荣欲责丽江土官退地听采时,巡按御史宋兴祖奏疏:
“窃以丽江自太祖令木氏世官,守石门以绝西域,守铁桥以断吐蕃,滇南藉为屏藩。今使退地听采,必失远蛮之心;即令听谕,已使国家岁岁有吐蕃之防。倘或不听,岂独有伤国体?”(《明史》卷314《云南土司二》。)明王朝以边疆稳定的大局为重,对木氏的行为不予追究。木氏所为已经远远超越了明朝授予其防守石门和铁桥的职责,如果不是基于对木氏的了解,纵然有巡按御史的奏议,朝廷不可能对木氏不有所警惕。
再者,木氏多次输金助国。据《木氏宦谱·文谱》记载:万历十一年(1583),西寇叛乱,木旺助饷银1000两;万历十二年(1584),朝廷征缅,木旺再助饷银2000两;万历二十五年(1597),木青助饷银4000两;万历四十六年(1618)辽阳大警,输银10000两;万历四十八年(1620)助银1200两;天启二年(1622)捐银1000两;天启五年(1625)助银1000两;崇祯十年(1637)又助陵工及银500两。在国难当头、国库空虚之时,木氏能挺身而出,果断地输银助饷,为中央政府出力分忧,输忠效诚,这也是木氏家族忠君报国传统的一贯表现。木氏也因此多次获得朝廷的褒奖:授木旺正四品、中宪大夫、世袭知府,诰称“恪守官常,修尔戈矛,克笃从王之义,保滋民庶,尤征驭众之才,捍多劳,专诚允称,厥功茂矣”;
关于木氏出兵滇西北藏区的目的,目前大多数学者认同的观点是扩张势力范围。如前辈学者王恒杰认为“木氏土司在换得明中央王朝的信任之后,便开始向外扩张和进行军事征服”(王恒杰:《迪庆藏族社会史》,第52页,中国藏学出版社,1995年。);纳藏关系史研究专家赵心愚教授认为“木氏土司用兵藏区也有防止相邻藏区地方势力南下骚扰掠夺的目的,但从其深入藏区的程度和主动进攻来看,主要目的应是扩张自己的势力范围”(赵心愚:《纳西族与藏族关系史》,第250~251页。);藏族学者冯智、纳西族学者杨福泉(杨福泉:《纳西族与藏族的历史关系研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第69页,2001年打印稿,云南大学图书馆藏。)等人也持这一观点。而笔者认为不论是木氏主动进攻,还是其势力深入康南藏区,都可以视为扩张的表现,但是这种扩张只是一种表象,因为木氏并不是为了扩张而扩张,其最初的、最深层的动机和目的,是为了获取功名,以此密切与明王朝之间的关系,从而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其核心是通过自身的努力,以保有世官世爵。
动机除了前述的原因外,在木氏传世的诗文和相关文献记载中也有充分的体现,如“辑宁边境自天来,跪捧黄章向北开。金画滚龙蟠御字,玉音玺篆焕云雷”(木公:《嘉靖恩赐“辑宁边境”字》,载(乾隆)《丽江府志略》下卷《艺文略》。),表现了木公因克番有功而获得朝廷褒奖的欣喜心情;“功不著不足以成名,德不显不足以立身。盖功忠于君也,德孝于亲也。惟忠可以懋功,惟孝可以懋德。贵而能忠,保其世爵;富而能孝,守其世官。四海中外,忠孝大节,卓为天下轨。由于是,福祚光辉,荣华绳绳相继,世不歇矣!岂不创之逸志乎?!岂不感人之善心乎?!……木氏世世代代为明国藩篱,一方重镇,滇南鸡犬不惊,军民安妥,聊有赖欤。以表人臣丹心,寝室不忘之意,子孙束此敕赐‘诚心报国’起花金带,世守丽江,巍巍然如北岳之高,洋洋然如□江之远。铭石于此,为遗后裔。
诗曰:诚心报国家,男儿佩宝剑。双挥风雨忙,独舞鬼神垫。豪气边疆宁,寒光牛斗掞。石门锁钥坚,世作大明坫”(木高:《大功大胜克捷记》,载《云南史料丛刊》卷7,第289页,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不仅体现了木高在藏区获胜之后得意的心情,还揭示出木氏强烈的功名利禄思想。即功是成名之基,是忠君的体现;德是立身之本,是孝亲的表现;忠孝可以立功立德,保有世爵世官,不但本人可享尽荣华富贵,而且可以光耀门楣;克功和忠孝可以促进家与国的良性互动,忠于朝廷与世守家业是紧密相连的,因而告诫子孙要诚心报国,世保家业。木东“临革呼玉龙君(子木旺),孜孜戒以保家报国,语不及他,竟倏然逝”,木青“居常以忠君报国为念”,(冯时可:《明丽江木氏六公传》,载《云南史料丛刊》卷5,第559页。)都是木氏重视与明王朝关系、力图保有家族政治地位的反映。
明王朝对木氏出兵滇西北的目的自然了如指掌,对木氏的心迹亦心领神会、心照不宣。滇西北藏区自始至终是明王朝控制的薄弱区域,忠诚的磨些土官木氏通过自己的努力控制了这一地区,并将其稳固下来,减少了明王朝西南边疆面临的威胁,这甚合中央王朝的意图。所以明王朝仍然将木氏在藏区的军事活动定位为“辑宁边境”、“西北藩篱”,诰称木公“效力输忠,辑宁边境”,赐玉音“辑宁边境”四字;诰称木高 “诚心报国,割股奉亲,化行边徼,威镇北番,以德其名,忠孝两尽,因才而誉,文武兼全”,赐玉音“乔木世家”四字; 诰称木东 “奉命专诚,能用文而济武。诚心报国,克移孝以摅忠”,赐“西北藩篱”四字; 诰称木旺“性生忠孝,才裕武文,竭力御蕃”。(《皇明恩纶录》,隆武二年重刻本,云南省图书馆藏本。)所以万历三十一年(1603),当税使内监杨荣欲责丽江土官退地听采时,巡按御史宋兴祖奏疏:
“窃以丽江自太祖令木氏世官,守石门以绝西域,守铁桥以断吐蕃,滇南藉为屏藩。今使退地听采,必失远蛮之心;即令听谕,已使国家岁岁有吐蕃之防。倘或不听,岂独有伤国体?”(《明史》卷314《云南土司二》。)明王朝以边疆稳定的大局为重,对木氏的行为不予追究。木氏所为已经远远超越了明朝授予其防守石门和铁桥的职责,如果不是基于对木氏的了解,纵然有巡按御史的奏议,朝廷不可能对木氏不有所警惕。
再者,木氏多次输金助国。据《木氏宦谱·文谱》记载:万历十一年(1583),西寇叛乱,木旺助饷银1000两;万历十二年(1584),朝廷征缅,木旺再助饷银2000两;万历二十五年(1597),木青助饷银4000两;万历四十六年(1618)辽阳大警,输银10000两;万历四十八年(1620)助银1200两;天启二年(1622)捐银1000两;天启五年(1625)助银1000两;崇祯十年(1637)又助陵工及银500两。在国难当头、国库空虚之时,木氏能挺身而出,果断地输银助饷,为中央政府出力分忧,输忠效诚,这也是木氏家族忠君报国传统的一贯表现。木氏也因此多次获得朝廷的褒奖:授木旺正四品、中宪大夫、世袭知府,诰称“恪守官常,修尔戈矛,克笃从王之义,保滋民庶,尤征驭众之才,捍多劳,专诚允称,厥功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