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妻:是刺激还是道德沦丧(6)
2023-05-14 来源:文库网
有人评论说,现代社会以婚姻内彼此忠实为美德,不忠会带来财产、子女抚养等系列问题,如果脱离社会背景大谈性自由,社会岂不乱套?如果不考虑社会背景去评论社会制度、婚姻制度,看似有理,实则迂腐!
有人表示,性爱是维系婚姻的重要基础,既受到法律保护,也应在道德规范之中。如果可以允许自己和他人配偶之间或者自己配偶与他人之间发生这种爱的深度表达,很难想象伴侣间有什么安全感和信任感,不仅破坏自己的婚姻,还危及他人的幸福,怎说对社会无害?
换偶行为无疑颠覆传统道德观念和违反婚姻法夫妻忠实原则。
传统的婚姻爱情观念,强调夫妻双方以爱情为基础,基于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原则。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就是基于这种社会共识而制定的。换偶行为,不管是公开的还是隐蔽的,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行为。这种行为的出现,无疑是违背传统爱情价值观的,也是对现行法律的挑战。它所冲击的,更是整个社会的既定结构。家庭是社会基本的细胞,而“换偶”等婚外性行为破坏了家庭的稳定性。社会赖以维系的是社会人所共同认可的道德共识。从“非处无罪,处女可耻”到“性快餐”,从“一夜情”的泛滥到“换偶”现象的出现,正一步步地冲击着我们的性伦理底线,如果这些行为被容忍甚至鼓吹,我们赖以调整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家庭秩序、社会秩序将不复存在,后果可想而知。自由当然是我们的追求,但行使个人自由的前提,必须是不对他人构成伤害。
换偶行为的参与者虽然是少数人,其带来的却是对没有具体对象的整个社会的伤害。价值观念多元化,并不能成为换偶行为合理化的借口。
河南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崔艳君分析说,从道德层面上讲,中国传统的礼义廉耻,道德规范,不允许存在夫妻换偶行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际关系变得更为复杂,这种变化极大地冲击着婚姻家庭关系,使之越来越失去其昔日的稳定性,日趋复杂。夫妻关系的实质是“夫妻应当互相忠实、尊重”,即要求夫妻互守“贞操”,不能有婚外性行为,保持性关系的专一、忠实,不仅是我国传统美德需要弘扬,而且也是婚姻排他性的必然要求;夫妻双方互相的尊重,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必然要求。
从法律上看,夫妻双方应该遵循“一夫一妻”的原则,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明确禁止重婚以及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将夫妻应该相互忠实、互相尊重这一社会责任和道义融入到法条之中,置于法律控制之下,不仅是子女血缘清白的保证,也是保护配偶身心健康的需要。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将“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视为感情破裂,作为离婚的法定事由。而夫妻换偶行为不仅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更是违反了社会伦理道德,违背了一个民族的公序良俗。法律把的是婚姻的入口关,但婚姻的全过程主要是靠夫妻双方用感情、尊重、忠实来维系。
有人表示,性爱是维系婚姻的重要基础,既受到法律保护,也应在道德规范之中。如果可以允许自己和他人配偶之间或者自己配偶与他人之间发生这种爱的深度表达,很难想象伴侣间有什么安全感和信任感,不仅破坏自己的婚姻,还危及他人的幸福,怎说对社会无害?
换偶行为无疑颠覆传统道德观念和违反婚姻法夫妻忠实原则。
传统的婚姻爱情观念,强调夫妻双方以爱情为基础,基于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原则。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就是基于这种社会共识而制定的。换偶行为,不管是公开的还是隐蔽的,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行为。这种行为的出现,无疑是违背传统爱情价值观的,也是对现行法律的挑战。它所冲击的,更是整个社会的既定结构。家庭是社会基本的细胞,而“换偶”等婚外性行为破坏了家庭的稳定性。社会赖以维系的是社会人所共同认可的道德共识。从“非处无罪,处女可耻”到“性快餐”,从“一夜情”的泛滥到“换偶”现象的出现,正一步步地冲击着我们的性伦理底线,如果这些行为被容忍甚至鼓吹,我们赖以调整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家庭秩序、社会秩序将不复存在,后果可想而知。自由当然是我们的追求,但行使个人自由的前提,必须是不对他人构成伤害。
换偶行为的参与者虽然是少数人,其带来的却是对没有具体对象的整个社会的伤害。价值观念多元化,并不能成为换偶行为合理化的借口。
河南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崔艳君分析说,从道德层面上讲,中国传统的礼义廉耻,道德规范,不允许存在夫妻换偶行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际关系变得更为复杂,这种变化极大地冲击着婚姻家庭关系,使之越来越失去其昔日的稳定性,日趋复杂。夫妻关系的实质是“夫妻应当互相忠实、尊重”,即要求夫妻互守“贞操”,不能有婚外性行为,保持性关系的专一、忠实,不仅是我国传统美德需要弘扬,而且也是婚姻排他性的必然要求;夫妻双方互相的尊重,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必然要求。
从法律上看,夫妻双方应该遵循“一夫一妻”的原则,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明确禁止重婚以及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将夫妻应该相互忠实、互相尊重这一社会责任和道义融入到法条之中,置于法律控制之下,不仅是子女血缘清白的保证,也是保护配偶身心健康的需要。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将“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视为感情破裂,作为离婚的法定事由。而夫妻换偶行为不仅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更是违反了社会伦理道德,违背了一个民族的公序良俗。法律把的是婚姻的入口关,但婚姻的全过程主要是靠夫妻双方用感情、尊重、忠实来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