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欲倒错(2)
2024-01-03 来源:文库网
弗洛伊德假设,在成人中,任何优先于异性交往的性行为都表明了性心理发展的缺陷。弗洛伊德将能吸引我们的人称为性客体,将我们和客体想做的事称为性目的。他认为,在健康、成熟的性关系中,异性的成年人是性客体,交媾是其性目的*。
对这种正常模式的偏离,会以如下两种形式之一出现:在性客体选择上的不同和在性目的选择上的不同。在第一种情形中,替代的性客体可以是同性的成年人(同性爱),儿童(恋童癖),近亲(乱伦),动物(恋动物癖),无生命的物体(恋物癖),甚至是尸体(恋尸癖)。在第二种情形中,替代交媾目的的有: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偷窥他人裸体或性活动(窥阴癖);暴露自己的生殖器(露阴癖);施加痛苦(施虐);忍受痛苦(受虐)。当偏离同时涉及性客体和性目的的选择时,由对客体的选择判定偏离的性质。
正如我们在第13章中看到的那样,同性爱已从性欲倒错的目录中删除。在其他方面,以上论述的分类仍然在精神病学中被广泛接受。
弗洛伊德没有关注这些行为的社会意义。他的兴趣在于怎样用它们来支持他关于婴儿性欲及性心理发育的理论。许多行为学家不接受弗洛伊德的理论前提,而且反对临床医生处理性欲倒错的方法。
替代的方法是,根据性欲倒错者对其他人的影响对性欲倒错进行分类。比如说,恋物癖和异装癖对其他人就没有直接的不良影响。而且,如果恋物癖者、异装癖者、施虐-受虐参与者不是病人或不住在一起的话,他们也许不会显示出心理不正常的独立特征。所以有些人会奇怪,为什么涉及个体的无害行为会被特征标签所侮辱。
基本特征
对上述失调行为进行分类和定义的精神病学手册是《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手册》。它目前的版本将与性相关的混乱行为归入"性心理失调"的标题之下。这包括三个主要类别:性别认知失调,性欲倒错,以及性心理功能障碍。
性侵犯不是这个目录系统的一部分。强制的性行为,比如说强奸,不是诊断实体(就像偷窃和谋杀也不是)。它们被认为是其他潜在问题的征兆,不是自身的失调。我们将会单独讨论强制的性,把它当做更宽广的主题即性侵犯的一部分;不过也正如我们会看到的,一些性欲倒错与性侵犯之间有密切的联系。
将性欲倒错者区分开来的,是他们完成性唤醒的不同方式。除此之外,他们可用正常的方式来达到高潮——交媾,同性伙伴,或者手吟。
为了唤醒性欲,性欲倒错者依赖于不寻常的有时是极端的意象和行为。这些幻想和行为会不由自主地持续重复。它们通常会涉及非人的物体、对痛苦和侮辱的强迫接受和忍受,以及被强迫的伴侣。
单单幻想本身不足以构成性欲倒错,偶尔的性尝试也不能算是。要确定是不是性欲倒错,那些行为必须是获得性满足的优先方式或唯一方式。个人必须有被迫感,觉得必须要做那些行为,即使有能让他人更为接受的其他发泄方式可以使用,即使这样的行为会付出潜在的社会代价。
性欲倒错者的性意象,无论多么奇怪都不罕见。比如说,一些普通人有过与动物发生性关系或者与动物施虐-受虐的幻想(这是一些文化的艺术和文学中的常见主题)。类似的,轻度窥阴癖、露阴癖、恋物癖的行为也是我们文化的一部分,广告中的半裸描绘,女式内衣和高跟鞋的性吸引,如此等等都是例证。大多数沉迷于这些幻想和实践中的男女并不是性欲倒错者,因为他们的行为本身并不是目的;他们通过这样的行为加强了——而不是弱化或者代替了——自己的主要性目的。男人穿黑色的蕾丝内裤,是因为女人穿这样的内裤,而不是因为内裤本身;而女人穿这种内裤,是为了唤醒男人的性欲,而不是为了吓着他们。斯托勒(Stoller)称这种行为是性变种。这些偶然的情色技巧不会使他人蒙受伤害;它们可能是出于好奇或者为了冒险。相反,如果只有将性幻想习惯地付诸行动才能达到完全的性满足,并且主要被恶意所推动,那么他将这种行为称为性变态行为。
男性中的性欲倒错比女性要普遍得多,种类也多得多。据美国司法部1985年的数据显示,在性侵犯者中,男性占90%以上(除去强奸犯和提供性服务者)。我们将在第19章中提出解释这个现象的若干可能理由。
对于一个性欲倒错者来说,性伙伴仅仅是一个情色工具:展示靴子和内衣的模特,挥舞鞭子的胳膊,遭受殴打的屁股等等。伙伴的真实性格、需求和偏好都是无关紧要的,最重要的是伙伴在实现性欲倒错者的幻想中所扮演的角色。
考虑到这些非人性的、古怪的行为,性欲倒错者很难找到愿意充当性伴侣的正常女性,因此,他们经常依赖于妓女或者"S-M职业者",来表演他们"古怪的性"的幻想。否则他们必须将这些行为强加于不情愿的受害者身上,那样的话性欲倒错就变成一个社会问题了。
猥亵电话
性的令人震惊的方面也在许多其他场合被利用。低级趣味的幽默、下流淫秽的笑话、性影射以及类似的使人窘迫的其他形式,都可以算是露阴癖的微妙表现方式。更公然的要算猥亵电话了。呼叫者通常在性方面不太满足,他试图通过电话这种显然较安全的手段与一个妇女进行带有性意味的交谈(随着侦察技术的改进,这一方式也越来越不"安全"了)。他的快感来自于当他向那个妇女说清其意图时,对方所表现出的窘迫。
对这种正常模式的偏离,会以如下两种形式之一出现:在性客体选择上的不同和在性目的选择上的不同。在第一种情形中,替代的性客体可以是同性的成年人(同性爱),儿童(恋童癖),近亲(乱伦),动物(恋动物癖),无生命的物体(恋物癖),甚至是尸体(恋尸癖)。在第二种情形中,替代交媾目的的有: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偷窥他人裸体或性活动(窥阴癖);暴露自己的生殖器(露阴癖);施加痛苦(施虐);忍受痛苦(受虐)。当偏离同时涉及性客体和性目的的选择时,由对客体的选择判定偏离的性质。
正如我们在第13章中看到的那样,同性爱已从性欲倒错的目录中删除。在其他方面,以上论述的分类仍然在精神病学中被广泛接受。
弗洛伊德没有关注这些行为的社会意义。他的兴趣在于怎样用它们来支持他关于婴儿性欲及性心理发育的理论。许多行为学家不接受弗洛伊德的理论前提,而且反对临床医生处理性欲倒错的方法。
替代的方法是,根据性欲倒错者对其他人的影响对性欲倒错进行分类。比如说,恋物癖和异装癖对其他人就没有直接的不良影响。而且,如果恋物癖者、异装癖者、施虐-受虐参与者不是病人或不住在一起的话,他们也许不会显示出心理不正常的独立特征。所以有些人会奇怪,为什么涉及个体的无害行为会被特征标签所侮辱。
基本特征
对上述失调行为进行分类和定义的精神病学手册是《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手册》。它目前的版本将与性相关的混乱行为归入"性心理失调"的标题之下。这包括三个主要类别:性别认知失调,性欲倒错,以及性心理功能障碍。
性侵犯不是这个目录系统的一部分。强制的性行为,比如说强奸,不是诊断实体(就像偷窃和谋杀也不是)。它们被认为是其他潜在问题的征兆,不是自身的失调。我们将会单独讨论强制的性,把它当做更宽广的主题即性侵犯的一部分;不过也正如我们会看到的,一些性欲倒错与性侵犯之间有密切的联系。
将性欲倒错者区分开来的,是他们完成性唤醒的不同方式。除此之外,他们可用正常的方式来达到高潮——交媾,同性伙伴,或者手吟。
为了唤醒性欲,性欲倒错者依赖于不寻常的有时是极端的意象和行为。这些幻想和行为会不由自主地持续重复。它们通常会涉及非人的物体、对痛苦和侮辱的强迫接受和忍受,以及被强迫的伴侣。
单单幻想本身不足以构成性欲倒错,偶尔的性尝试也不能算是。要确定是不是性欲倒错,那些行为必须是获得性满足的优先方式或唯一方式。个人必须有被迫感,觉得必须要做那些行为,即使有能让他人更为接受的其他发泄方式可以使用,即使这样的行为会付出潜在的社会代价。
性欲倒错者的性意象,无论多么奇怪都不罕见。比如说,一些普通人有过与动物发生性关系或者与动物施虐-受虐的幻想(这是一些文化的艺术和文学中的常见主题)。类似的,轻度窥阴癖、露阴癖、恋物癖的行为也是我们文化的一部分,广告中的半裸描绘,女式内衣和高跟鞋的性吸引,如此等等都是例证。大多数沉迷于这些幻想和实践中的男女并不是性欲倒错者,因为他们的行为本身并不是目的;他们通过这样的行为加强了——而不是弱化或者代替了——自己的主要性目的。男人穿黑色的蕾丝内裤,是因为女人穿这样的内裤,而不是因为内裤本身;而女人穿这种内裤,是为了唤醒男人的性欲,而不是为了吓着他们。斯托勒(Stoller)称这种行为是性变种。这些偶然的情色技巧不会使他人蒙受伤害;它们可能是出于好奇或者为了冒险。相反,如果只有将性幻想习惯地付诸行动才能达到完全的性满足,并且主要被恶意所推动,那么他将这种行为称为性变态行为。
男性中的性欲倒错比女性要普遍得多,种类也多得多。据美国司法部1985年的数据显示,在性侵犯者中,男性占90%以上(除去强奸犯和提供性服务者)。我们将在第19章中提出解释这个现象的若干可能理由。
对于一个性欲倒错者来说,性伙伴仅仅是一个情色工具:展示靴子和内衣的模特,挥舞鞭子的胳膊,遭受殴打的屁股等等。伙伴的真实性格、需求和偏好都是无关紧要的,最重要的是伙伴在实现性欲倒错者的幻想中所扮演的角色。
考虑到这些非人性的、古怪的行为,性欲倒错者很难找到愿意充当性伴侣的正常女性,因此,他们经常依赖于妓女或者"S-M职业者",来表演他们"古怪的性"的幻想。否则他们必须将这些行为强加于不情愿的受害者身上,那样的话性欲倒错就变成一个社会问题了。
猥亵电话
性的令人震惊的方面也在许多其他场合被利用。低级趣味的幽默、下流淫秽的笑话、性影射以及类似的使人窘迫的其他形式,都可以算是露阴癖的微妙表现方式。更公然的要算猥亵电话了。呼叫者通常在性方面不太满足,他试图通过电话这种显然较安全的手段与一个妇女进行带有性意味的交谈(随着侦察技术的改进,这一方式也越来越不"安全"了)。他的快感来自于当他向那个妇女说清其意图时,对方所表现出的窘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