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保安“强奸”男同事(3)
2022-03-01 来源:文库网
当法律朝着精确化、定量化、繁琐化方向发展的时候,西历1997删除“流氓罪”,实际上是将“流氓罪”原先所笼统包含的众多犯罪行为,加以分解了。从原先的“流氓罪”中,分解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细心的人会发现,“流氓罪”原先包含胁迫“鸡奸”的罪名没有了,由此,才造成所谓“法律空白”。这个“法律空白”的出现,还伴随着另一个现象在中国社会同时出现,即:要求同性恋合法化。我很难判定,分解“流氓罪”后,遗漏“胁迫鸡奸”罪名的现象,与推动同性恋合法化存在怎样的关系。在“流氓罪”存在的时候,男性同性恋行为,即便是成人之间,只要发生吵架等不愉快的事情,都很容易套用到“流氓罪”,从而使得每一个男性同性恋都有可能被定为“流氓罪”。因此,为了推动同性恋合法化,“流氓罪”中所包含的胁迫“鸡奸”内容的取消,等于是去掉了男性同性恋头上的紧箍咒。“流氓罪”被分解后,没有“同性强奸”的罪名,我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于是,在1997年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同性恋几乎成为性犯罪的避风港,包括同性强奸、同性卖淫。有关调查指出,近年来被曝光的多起男性同性强奸,都因“法律空白”而仅仅赔钱了事。我以前做法制节目的时候,曾经接触到一个案例,一名优秀的男性大学生,被几名同性恋者轮奸,却没有法律保护他。于是,他只好假扮同性恋者,混入这个圈子,自己当侦探,查清轮奸他的人,一一实行个人复仇。然而,由于所谓“法律空白”的问题,这个选题没有通过。这些现象说明,由于“法律空白”,同性恋犯罪在我国几乎成为安全的避风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