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为何久拖不判(3)
2023-02-08 来源:文库网
正如法援律师所言,“劳荣枝说她这些年过得很苦,你的苦能和朱大红((劳荣枝案被害木匠陆中明妻子))比吗,朱大红是肉体精神双重煎熬,劳荣枝身负7条人命,你忏悔过吗?”
从劳荣枝的表现看,着实找不出什么悔罪情节。
四、劳荣枝亡命20年,仍在追诉期限之内
根据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期限,不再追诉。劳荣枝背负7条人命,逃亡20年,很多人曾担心,她逃过了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不用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劳荣枝并没有逃出法网。刑法中明确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劳荣枝所涉刑事案件,早已被立案受理审判,同案犯甚至已被处决,故而“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而且,就算这些杀人案件当初没有被立案、受理,考虑到性质的严重、情节的恶劣,影响的重大,也属于必须追诉的刑事案件,按照刑法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可以追诉。所以,劳荣枝根本就不可能成为漏网之鱼。
五、劳荣枝就算积极赔偿,也不足以偿其罪
劳荣枝到案后,向死者家属道歉并表示愿意积极赔偿,表示如果有机会,希望通过众筹方式给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
积极赔偿受害人亲属,争取谅解,的确可能对量刑产生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酌定量刑情节并非法定量刑情节。具体到这起案件,考虑到案件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极大,就算积极赔偿、受害人亲属谅解,也不可能改变定罪量刑的尺码。
更何况,劳荣枝落网时,身上只有3万元左右的存款,连4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都不够。所谓的赔偿受害人亲属,取得对方谅解,只不过停留在嘴上,遑论从宽处理了。
法治社会下,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劳荣枝一审判死刑,她有权上诉争取免死,而司法也会依法落槌定音,给当事人、给公众一个正义的答案。
从劳荣枝的表现看,着实找不出什么悔罪情节。
四、劳荣枝亡命20年,仍在追诉期限之内
根据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期限,不再追诉。劳荣枝背负7条人命,逃亡20年,很多人曾担心,她逃过了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不用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劳荣枝并没有逃出法网。刑法中明确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劳荣枝所涉刑事案件,早已被立案受理审判,同案犯甚至已被处决,故而“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而且,就算这些杀人案件当初没有被立案、受理,考虑到性质的严重、情节的恶劣,影响的重大,也属于必须追诉的刑事案件,按照刑法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可以追诉。所以,劳荣枝根本就不可能成为漏网之鱼。
五、劳荣枝就算积极赔偿,也不足以偿其罪
劳荣枝到案后,向死者家属道歉并表示愿意积极赔偿,表示如果有机会,希望通过众筹方式给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
积极赔偿受害人亲属,争取谅解,的确可能对量刑产生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酌定量刑情节并非法定量刑情节。具体到这起案件,考虑到案件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极大,就算积极赔偿、受害人亲属谅解,也不可能改变定罪量刑的尺码。
更何况,劳荣枝落网时,身上只有3万元左右的存款,连4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都不够。所谓的赔偿受害人亲属,取得对方谅解,只不过停留在嘴上,遑论从宽处理了。
法治社会下,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劳荣枝一审判死刑,她有权上诉争取免死,而司法也会依法落槌定音,给当事人、给公众一个正义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