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外上司(2)
2023-05-15 来源:文库网
谈起规章,我对答如流。
他惯常的微笑意外地不见了。邓飞克一脸严肃地说“员工手册上没有关于迟到罚款的条款,员工的合同上也没有。”
“并不是所有规定都在员工手册上。”我有点无奈地说,“这是我们自己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这种临时制度再常见不过了。”
听到这话,邓飞克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不!”他提高了嗓门儿,“难道总部授权分部制定规章制度了?我在公司十几年,没有一家分部得到过这样的授权!”
这样的规定还要总部授权?这难道不是为了有效地管理公司?
邓飞克对我的解释没有兴趣,他一再强调分部没有权力发布任何规定,不能超越权限。
“好吧,那您认为应该怎么办?这是前任总经理批准的。”
“立即废止,同时清理其他类似的制度!”邓飞克不仅要全面停止这种“违规行为”,甚至还说,薪水标准是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契约,随便扣钱无异于违法。
居然还违法了!小题大作,不可理喻!我抓起工资册,掉头而去。
正改着工资表,电话又响了,还是他“员工迟到是不能允许的,我们要制止这种事情的发生给我一点时间,我会想出解决方案的。”
嗬,这老外,你不是不让罚款吗?你又有什么高招呢?
一个下午没有听见邓飞克的声音,我窃笑不已,不知他的脑子想破了没有。
快下班时,邮箱里传来了他的方案。
员工初次迟到,由部门主管和他谈话,了解迟到原因。
员工再次迟到,由分管部门的副总与他谈话。
员工第三次迟到,由你与他谈话,指出他的行为已经违约,给予口头警告;
员工第四次迟到,由分部总经理与他谈话,给予最后一次改正机会,
员工第五次迟到,表示已经无可救药,直接到你的部门,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方案让我快要昏厥了亲爱的员工们,请你们万不可再迟到了,否则,多少个谈话在等着你,你不害怕吗?估计你的上司比你还要害怕呢!
正哭笑不得间,邓飞克的第二封邮件接踵而至:亲爱的丽达:
他惯常的微笑意外地不见了。邓飞克一脸严肃地说“员工手册上没有关于迟到罚款的条款,员工的合同上也没有。”
“并不是所有规定都在员工手册上。”我有点无奈地说,“这是我们自己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这种临时制度再常见不过了。”
听到这话,邓飞克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不!”他提高了嗓门儿,“难道总部授权分部制定规章制度了?我在公司十几年,没有一家分部得到过这样的授权!”
这样的规定还要总部授权?这难道不是为了有效地管理公司?
邓飞克对我的解释没有兴趣,他一再强调分部没有权力发布任何规定,不能超越权限。
“好吧,那您认为应该怎么办?这是前任总经理批准的。”
“立即废止,同时清理其他类似的制度!”邓飞克不仅要全面停止这种“违规行为”,甚至还说,薪水标准是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契约,随便扣钱无异于违法。
居然还违法了!小题大作,不可理喻!我抓起工资册,掉头而去。
正改着工资表,电话又响了,还是他“员工迟到是不能允许的,我们要制止这种事情的发生给我一点时间,我会想出解决方案的。”
嗬,这老外,你不是不让罚款吗?你又有什么高招呢?
一个下午没有听见邓飞克的声音,我窃笑不已,不知他的脑子想破了没有。
快下班时,邮箱里传来了他的方案。
员工初次迟到,由部门主管和他谈话,了解迟到原因。
员工再次迟到,由分管部门的副总与他谈话。
员工第三次迟到,由你与他谈话,指出他的行为已经违约,给予口头警告;
员工第四次迟到,由分部总经理与他谈话,给予最后一次改正机会,
员工第五次迟到,表示已经无可救药,直接到你的部门,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方案让我快要昏厥了亲爱的员工们,请你们万不可再迟到了,否则,多少个谈话在等着你,你不害怕吗?估计你的上司比你还要害怕呢!
正哭笑不得间,邓飞克的第二封邮件接踵而至:亲爱的丽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