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活得有意思,还是活得有意义?(3)
2023-05-14 来源:文库网
这就是我所主张的“意义”:个体需要引发一些改变,这种改变符合别人和/或自己的预期,而且很大程度上不可替代。或许有人会从人本主义的角度提出反驳:难道一个人的价值是建立在“做了什么”的基础上吗?或者说,以“无条件积极关注”的视角来说,一个人不是应该感到“我自己的存在本身就是有意义”的吗?对此,我想用一种发展的视角对此作出回应。一个小孩子当然应该(should)得到来自父母的无条件积极关注、爱、教导、养育……这种来自父母的给予是不以任何外在或内在的行为或后果为前提的。父母的这种给予当然有其意义。例如,若父母能和婴儿有意识地进行互动,给婴儿足够的关注和恰当的回应,那么婴儿就容易形成安全依恋,就更容易习得心智化(mentalization)的能力,也就是说,能够“将心比心”……所以,从小孩子尤其是小婴儿的立场上来说,上文中的那种反驳完全站得住脚。
然而作为成年人,我们有权要求别人当我们的父母、用对待婴儿的方式对待我们吗?或者,作为心理治疗师,我们应该要求成年的来访者退回到婴儿的状态、寻求来自别人的无条件积极关注吗?答案是否定的。世上有许多不够“足够好(good enough)”的父母,甚至有些父母确属“祸害”;作为这些父母的后代,我们多少背负了一些遗憾甚至创伤。那么,在自助、教导或治疗这样的来访者时,我们能做的事是什么呢?除了承认和哀伤,我们还能做这样一件事:
在自己的行为和外在的行为结果之间建立起坚实的因果关联。
我在不止一个场合强调过,成人世界的基本生活法则是“自作自受”,也就是自己做决定、自己承担后果。这个词除了字面上的消极意义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积极意义,对应着我们前面谈到的那句 cliché:我们要觉察并确认那些因为自己而产生的变化,并因此感到自己活着的意义。这个觉察和确认的过程实际上包含这样一些事件:
确认自己认可的价值。
知道自己认可的价值对应的行为。
主动从事这种行为,或拒绝从事不合该价值的行为。
由于作为或不作为引发了一个结果。
回顾整个过程,有意识地建立起这个因果关系。
比如说,我作为成年人,需要财务自主,也喜欢把我掌握的知识教给别人,还想要守法。这是我认可的三项价值。前两项价值对应的某一项行为是“教 GRE”。我给学生讲课,教给学生我认为合理的、正确的方法,而且拒绝使用非法的内容(例如“机经”)。通过讲课,我得到了一些经济收入,让我无需被包养或者问家里要钱也能活下去。我知道是自己的价值和行为让自己能够活下去。这就是一个坚实的因果关联。通过建立这个关联,我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些对自己有用的事,这就为我活下去提供了一些支撑。
生活里没有容易二字生活里没有容易二字
然而作为成年人,我们有权要求别人当我们的父母、用对待婴儿的方式对待我们吗?或者,作为心理治疗师,我们应该要求成年的来访者退回到婴儿的状态、寻求来自别人的无条件积极关注吗?答案是否定的。世上有许多不够“足够好(good enough)”的父母,甚至有些父母确属“祸害”;作为这些父母的后代,我们多少背负了一些遗憾甚至创伤。那么,在自助、教导或治疗这样的来访者时,我们能做的事是什么呢?除了承认和哀伤,我们还能做这样一件事:
在自己的行为和外在的行为结果之间建立起坚实的因果关联。
我在不止一个场合强调过,成人世界的基本生活法则是“自作自受”,也就是自己做决定、自己承担后果。这个词除了字面上的消极意义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积极意义,对应着我们前面谈到的那句 cliché:我们要觉察并确认那些因为自己而产生的变化,并因此感到自己活着的意义。这个觉察和确认的过程实际上包含这样一些事件:
确认自己认可的价值。
知道自己认可的价值对应的行为。
主动从事这种行为,或拒绝从事不合该价值的行为。
由于作为或不作为引发了一个结果。
回顾整个过程,有意识地建立起这个因果关系。
比如说,我作为成年人,需要财务自主,也喜欢把我掌握的知识教给别人,还想要守法。这是我认可的三项价值。前两项价值对应的某一项行为是“教 GRE”。我给学生讲课,教给学生我认为合理的、正确的方法,而且拒绝使用非法的内容(例如“机经”)。通过讲课,我得到了一些经济收入,让我无需被包养或者问家里要钱也能活下去。我知道是自己的价值和行为让自己能够活下去。这就是一个坚实的因果关联。通过建立这个关联,我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些对自己有用的事,这就为我活下去提供了一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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