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争端仲裁的最新进展:国际法庭仲裁南海争端中菲关系走向何方(2)
2023-05-14 来源:文库网
关于中方不接受菲提起仲裁的原因,孙向阳表示,首先,中方坚持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中菲争端。中菲之间存在领土和海洋争端。作为邻国,有此类争端并不奇怪,关键是怎么解决。
在国际法上和国际实践当中,当事国直接谈判是解决此类争端的最常用、最优先的方式。尽管谈判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但谈判达成的协议双方都能接受,最为公平和持久。
还应当让大家知道,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谈判解决领土和海洋权益争议,是中国和包括菲律宾在内的所有东盟国家共同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的一项重要共识,既然签了字,就应当履行承诺。此外,中菲在双边层面就解决谈判争议也有明确共识。1995年8月,中菲就南沙问题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双方承诺循序渐进地进行合作,最终谈判解决双方争议”。2000年5月,中菲两国政府发表关于21世纪双边合作框架的联合声明,表示“同意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双边友好协商和谈判促进争议的和平解决”。一直到2011年9月的中菲联合声明中,两国领导人还“重申将通过和平对话处理争议”。
中国在谈判解决边界领土和海洋争端方面有丰富的成功实践。中国有14个陆地邻国,这些国家的情况千差万别。中国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本着平等协商、相互谅解的精神,与它们进行了和平友好的谈判磋商,公平合理地解决了大部分边界领土问题。迄今,中国已与12个陆地邻国圆满解决了边界问题,划定并勘定的边界线长度达到2万公里,占到中国陆地边界总长度的90%。海上争端出现得相对较晚,但中国的立场和实践是一致的。2000年,中国与越南公平解决了北部湾的海洋划界问题,还在划界的同时签订了《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中方没有任何理由放弃一贯坚持、行之有效的做法。
第二、中方不接受仲裁是行使国际法赋予的权利。
根据国际法,中国完全有权利不接受菲提起的仲裁。这种做法也符合国际实践。
菲方提起仲裁的依据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是,并不意味着《公约》的框架对解决所有的海上问题都适用。首先,中菲之间的争端最主要的是岛屿领土争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管不到领土问题的。其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涉及海洋划界和历史性权利等争端,缔约国只要做出声明,可以不接受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目前有34个国家根据这一规定做出了声明。中国在2006年就做出了类似声明。中国为什么不能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在国际法上和国际实践当中,当事国直接谈判是解决此类争端的最常用、最优先的方式。尽管谈判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但谈判达成的协议双方都能接受,最为公平和持久。
还应当让大家知道,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谈判解决领土和海洋权益争议,是中国和包括菲律宾在内的所有东盟国家共同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的一项重要共识,既然签了字,就应当履行承诺。此外,中菲在双边层面就解决谈判争议也有明确共识。1995年8月,中菲就南沙问题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双方承诺循序渐进地进行合作,最终谈判解决双方争议”。2000年5月,中菲两国政府发表关于21世纪双边合作框架的联合声明,表示“同意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双边友好协商和谈判促进争议的和平解决”。一直到2011年9月的中菲联合声明中,两国领导人还“重申将通过和平对话处理争议”。
中国在谈判解决边界领土和海洋争端方面有丰富的成功实践。中国有14个陆地邻国,这些国家的情况千差万别。中国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本着平等协商、相互谅解的精神,与它们进行了和平友好的谈判磋商,公平合理地解决了大部分边界领土问题。迄今,中国已与12个陆地邻国圆满解决了边界问题,划定并勘定的边界线长度达到2万公里,占到中国陆地边界总长度的90%。海上争端出现得相对较晚,但中国的立场和实践是一致的。2000年,中国与越南公平解决了北部湾的海洋划界问题,还在划界的同时签订了《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中方没有任何理由放弃一贯坚持、行之有效的做法。
第二、中方不接受仲裁是行使国际法赋予的权利。
根据国际法,中国完全有权利不接受菲提起的仲裁。这种做法也符合国际实践。
菲方提起仲裁的依据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是,并不意味着《公约》的框架对解决所有的海上问题都适用。首先,中菲之间的争端最主要的是岛屿领土争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管不到领土问题的。其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涉及海洋划界和历史性权利等争端,缔约国只要做出声明,可以不接受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目前有34个国家根据这一规定做出了声明。中国在2006年就做出了类似声明。中国为什么不能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