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的利弊有哪些 选择未婚同居是对还是错(7)
2021-11-02 来源:文库网
当初决定要同居的时候,很大的原因就是想让爱情更加随心所欲。但是当你真正开始同居生活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为了这份随心所欲你可能会牺牲很多自由。比如你能在再深夜出去和哥们喝酒、和姐妹约逛街要先报备等等。同时消失的新鲜感满慢慢让你觉得这份牺牲有点不值得,这时候理性的情侣会选择结束同居关系但是维持恋爱关系,但是大多数人会把这错怪盗对方头上,最后以分手收场。
世界各国对同居态度差异
世界各国对同居态度差异
世界各国对同居的态度差异显著
英国人口学家凯瑟琳·基尔南(Kathleen Kiernan)将欧洲社会对同居的接受程度划分为四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同居是边缘的和前卫的现象;第二阶段将同居视作婚姻的试验田;第三阶段将同居视作婚姻的替代形式;第四阶段认为同居与婚姻没有区别。
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布的最新数据看,伊斯兰国家是全世界同居率最低的国家,如土耳其2007年20岁以上的同居人口仅为0.2%。地中海地区的意大利和希腊以及亚洲的日本属于典型的“视同居为边缘和前卫现象”的国家, 20岁以上的人口同居率在1%—2%。在这些国家中,同居行为多发生在受教育程度较高、经济独立性较强的人群和城市地区,且同居者中离婚人口更多。目前,欧洲有包括丹麦、法国、德国、挪威和英国等在内的11个国家,允许同居伴侣以注册“民事结合”的方式获得法律地位。还有一些国家,同居伴侣虽然没有途径进行法律登记,但同居一定时间后可取得与婚姻一样的法律地位。比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同居分别超过半年和3年就可获得与婚姻一样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在这些国家中同居和婚姻是没有区别的。以挪威和丹麦为例,2001年20岁以上的人口中同居比例在10%以上,其中20—34岁的青年人同居比例分别为22.7%和28.6%,2009年新生儿中的非婚生育比例达55.0%和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