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大urp项目是指啥
第二条 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 (Undergraduate Research Program) ,以下简称“URP”。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URP”实行学校和学院二级管理。教务处负责“URP”统一规划、组织和管理;学院负责 “URP”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 教务处职责:
1. 研究、制定实施“URP”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计划;
2. 统一规划、核算“URP”项目经费;
3. 对“URP”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4. 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5. 进行数据统计和“URP”总结的汇总。
第五条 学院职责:
1. 根据学校“URP”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学院“URP”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
2. 组织项目立项、评审、经费管理、中期检查、结题答辩、结题汇总、结题项目的成绩和学分审核及优秀项目的推荐评奖等;
3. 做好本院“URP”工作总结,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4. 建立“URP”项目档案,学院保存以下材料及电子版:申请书、立项项目一览表、中期报告、结题报告及论文等成果。
第三章 立项与评审
第六条 “URP”主要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第七条 “URP”采取教师立项和学生立项两种方式。教师立项由学院组织教师结合其科研课题进行项目申报,发布《“URP”指南》,供学生选择。学生立项由学生自己选定研究课题,学院负责配备指导教师。鼓励学生跨专业组队申报。
第八条 学院组织专家对教师和学生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第九条 学校鼓励教师参与此项活动,博士生可作为指导教师。
第四章 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十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体现以“学生为主”的思想,训练学生调查研究、文献查阅、分析论证、方案设计、理论计算、实验分析、撰写总结等多方面的能力,指导教师要重点发挥引导作用。
第十一条 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开展项目研究、答辩、论文发表和研究成果的总结与推广,检查学生项目执行情况,督促学生完成项目任务,原则上每周至少指导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