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想跟大家聊聊有关「离婚冷静期」的话题,之前多次在网上上了热搜,众网友一致反对。
但在昨天,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正在修订的《民法典》草案中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划重点:
单方面不同意,就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一对夫妻想要离婚,那就要先写好“离婚协议”然后去民政局做离婚登记。
在这之后的30天内,不管是老公反悔,还是老婆反悔,只要有一个人说不离了,这个申请都可以被撤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