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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肥城购房最新政策(这些人注意了)(2)

2023-05-15 来源:文库网
六、推动货币化安置消化库存。
推行棚户区、城中村、城市更新等改造项目以及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货币化安置,通过货币化补偿方式消化商品房库存,安置对象自本政策发布之日到2023年12月31日前用货币补偿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依据商品房网签合同及备案日期,按合同成交总房款的1.2%给予购房人奖励。
七、降低土地出让保证金。
为加大土地要素保障,适当下调土地出让保证金,降低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减轻投资企业资金压力,促进土地成交。
八、拓宽公积金惠民政策。
一是放宽贷款群体。将个体工商户、有稳定收入的无固定劳动单位自由职业者、单位雇佣的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纳入公积金缴存和贷款申请范围。上述人员只要缴存养老金满12个月,即可个人自愿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的职工和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是降低还贷成本。职工和居民在原购住房时已办理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后期在正常缴纳公积金6个月、商业贷款归还12个月后,可办理“商贷转公贷”,即将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享受公积金职工低息红利。
三是拓宽放贷模式。已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和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在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情况下,可一并申请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商贷 公贷”的组合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120万元。
四是实施人才优惠。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自2022年5月1日起新引进且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挂钩。
五是提高放贷额度。夫妻双方均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自用普通商品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身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最高额度仍给予适当提高:夫妻家庭最高90万元,单身最高45万元。
九、举办“房展交易会”。

解读肥城购房最新政策(这些人注意了)


为活跃肥城房产销售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适时举办“肥城市房产展示交易会”,各房产项目“集中式”推介,广大市民“一站式”选房,为社会群众提供便捷、贴心、实惠的购房平台。
附件:奖励兑付流程
对可以享受以上奖励和补贴政策的购房人群,按照以下流程申报和发放:
一、办理流程
购房人在办理完《不动产权证书》后,持以下申报材料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填报《购房补贴奖励申请表》,办理资金申请手续,由房管窗口负责审查相关材料,审查合格后将相关材料及《申请资金明细表》按季度报送市财政局,由财政局负责安排资金按季度拨付至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由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发放至购房人银行账号。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购房消费奖励:购房人持《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购房发票、缴纳税票、银行卡等相关材料申报。
2.申请多孩家庭购房补贴:购房人持《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购房发票、缴纳税票、银行卡以及《多孩家庭购房补贴证明》(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出具)等相关材料申报。
3.申请人才、退役军人、防疫一线人员购房奖励:购房人持《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购房发票、缴纳税票、银行卡以及《符合就业人才购房奖励证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出具)、《符合退役军人购房奖励证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出具)或《防疫一线人员购房奖励证明》(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出具)等相关材料申报。
4.申请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购房人持《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购房发票、缴纳税票、银行卡以及货币化安置证明等相关材料申报。
三、注意事项

解读肥城购房最新政策(这些人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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