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手飙车时速到255公里宝马司机落网(2)
2023-04-08 来源:文库网
飙车对社会4大危害,真的很可怕!
飙车现象有些大中城市已形成一定气候,给社会治安秩序和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带来极大的危害,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妨碍正常的交通秩序
由于飙车是在公用道路上进行的,它不具有交通的性质,但又要占据道路,而且在行驶中具有极大的攻击性。因此这些车辆在行驶中肆无忌惮,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遇上后只得让行或驻足相望。这样,必然增加其它车辆紧急制动的频率和减缓行驶速度,有时甚至扰乱交叉口路的交通秩序。
2 污染环境,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汉口球场街肖先生反映,近一段时期以来,半夜总有一群飙车的青少年在楼下折腾,发动机的噪音常把一家人吵醒,“122”交通事故报警服务台也常在夜间接到群众的报警,称“飙车族”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可见飙车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
参加飙车的车辆,均系大功率摩托车,有80%以上卸掉了消声器,以代替喇叭和提高车速。这样一来,车辆声惊人,有时在夜深人静,只要飙车一过,闹得四方不安。同时,由于飙车卸掉消声器又是持续大油门运行。因此,燃烧不彻底,排放出大量的有害气体,严重地污染了环境,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和身心健康。
3 诱发交通事故
飙车速度快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如1997年5月20日夜晚,在长江大桥111号电杆处,一对身着情侣装的男女青年同摩托车一起趴在路面。过路的司机赶紧停车准备救人,走近一看,摩托头盔失去了作用,脑髓和鲜血流了一地,后查明他们正是一双飙车男女。飙车是利益和“名誉”的竞争,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也不会停车报警,而是逃之夭夭,这样就增加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难度。
4 易于滋生刑事、治安案件
在“飙车族”中,真正属于“大款”的人员无几,而绝大部分是生活无着落,求财欲望很高而又好吃懒做的人,他们有的无钱买车,只得去窃取车辆或购买赃车;有的无钱下注,惨败输本后,将黑手伸向他人腰包;有的输本后翻脸,大打出手,发生械斗。这些无疑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
飙车是炫耀心理在作祟,是一种心理疾病
一座城市中只要有一个人、一辆车在城市街道上飙车,那无疑将是一枚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不知何时就会危及公众的安全。
对于飙车,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规加以禁止,使得一些飙车者有机可乘。事实上,各地对飙车的防范和控制正在逐步加强,北京就有过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飙车行为的先例。飙车,绝不是文明社会的常态,一旦它超过社会所能容忍的范围,必将受到法律的约束。
对飙车者而言,热衷于飙车也是一个心理问题。飙车者对速度的极度追求,并不一定表示他们有急事赶时间,更多的是一种炫耀心理在作祟。
将闹市街道作为赛道,尽管有危险并且受到公众谴责,但有些飙车者却能从中获得异样的满足。如果这种把嚣张当叛逆、把违法当刺激、把无知当个性的价值观念得不到根本改变,要彻底化解飙车的威胁恐怕很难。
开车代表了一种生活水准,开名贵车,更是一种富裕程度的象征,如果物质上的文明不能和精神的、心理的文明有机协调统一起来,那么这种“不差钱”式的炫耀乃至罔顾他人安全的飙车就是一种不健康和有害的生活方式。
飙车案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世间百态。对于飙车,除了法律要严防、严惩、严控之外,我们更应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环境等方面进行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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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妨碍正常的交通秩序
由于飙车是在公用道路上进行的,它不具有交通的性质,但又要占据道路,而且在行驶中具有极大的攻击性。因此这些车辆在行驶中肆无忌惮,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遇上后只得让行或驻足相望。这样,必然增加其它车辆紧急制动的频率和减缓行驶速度,有时甚至扰乱交叉口路的交通秩序。
2 污染环境,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汉口球场街肖先生反映,近一段时期以来,半夜总有一群飙车的青少年在楼下折腾,发动机的噪音常把一家人吵醒,“122”交通事故报警服务台也常在夜间接到群众的报警,称“飙车族”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可见飙车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
参加飙车的车辆,均系大功率摩托车,有80%以上卸掉了消声器,以代替喇叭和提高车速。这样一来,车辆声惊人,有时在夜深人静,只要飙车一过,闹得四方不安。同时,由于飙车卸掉消声器又是持续大油门运行。因此,燃烧不彻底,排放出大量的有害气体,严重地污染了环境,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和身心健康。
3 诱发交通事故
飙车速度快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如1997年5月20日夜晚,在长江大桥111号电杆处,一对身着情侣装的男女青年同摩托车一起趴在路面。过路的司机赶紧停车准备救人,走近一看,摩托头盔失去了作用,脑髓和鲜血流了一地,后查明他们正是一双飙车男女。飙车是利益和“名誉”的竞争,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也不会停车报警,而是逃之夭夭,这样就增加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难度。
4 易于滋生刑事、治安案件
在“飙车族”中,真正属于“大款”的人员无几,而绝大部分是生活无着落,求财欲望很高而又好吃懒做的人,他们有的无钱买车,只得去窃取车辆或购买赃车;有的无钱下注,惨败输本后,将黑手伸向他人腰包;有的输本后翻脸,大打出手,发生械斗。这些无疑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
飙车是炫耀心理在作祟,是一种心理疾病
一座城市中只要有一个人、一辆车在城市街道上飙车,那无疑将是一枚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不知何时就会危及公众的安全。
对于飙车,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规加以禁止,使得一些飙车者有机可乘。事实上,各地对飙车的防范和控制正在逐步加强,北京就有过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飙车行为的先例。飙车,绝不是文明社会的常态,一旦它超过社会所能容忍的范围,必将受到法律的约束。
对飙车者而言,热衷于飙车也是一个心理问题。飙车者对速度的极度追求,并不一定表示他们有急事赶时间,更多的是一种炫耀心理在作祟。
将闹市街道作为赛道,尽管有危险并且受到公众谴责,但有些飙车者却能从中获得异样的满足。如果这种把嚣张当叛逆、把违法当刺激、把无知当个性的价值观念得不到根本改变,要彻底化解飙车的威胁恐怕很难。
开车代表了一种生活水准,开名贵车,更是一种富裕程度的象征,如果物质上的文明不能和精神的、心理的文明有机协调统一起来,那么这种“不差钱”式的炫耀乃至罔顾他人安全的飙车就是一种不健康和有害的生活方式。
飙车案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世间百态。对于飙车,除了法律要严防、严惩、严控之外,我们更应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环境等方面进行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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