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接到一个几年前有过数面之缘的女孩打的电话,她目前三十多岁,老家在农村,目前在省会打工,具体干啥没问。

她一打电话便问我是不是记得她,我这人记性比较好,然后我说记得。她就开始问我,结婚时彩礼可不可以打欠条?我一听比较晕菜,活了这么久第一次听说彩礼打欠条的。
然后她就说她跟一个男人处了一段时间对象,此男人离异,现在她俩打算结婚,但是此男人跟前妻离婚时把孩子的抚养费给到了十八岁,两个孩子共计二三十万吧,就没钱了,也就没钱给她彩礼了。然后又说此男人给抚养费的那两个孩子都不是他的,是前妻跟别人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