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洪演讲稿(7)
2023-05-15 来源:文库网
在这场抗洪抢险斗争中,充分体现了“坚忍不拔、勇于胜利”的伟大抗洪精神。这次洪水灾害来势之凶猛、持续时间之长、危害范围之广史无前例,挑战着全市人民的精神极限。但面对特大洪灾,广大干部群众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誓与洪水决一死战,越是紧要关头,越是不屈不挠,沉着应战,表现出超人的勇气和惊人的毅力。正是这种坚强意志和必胜信念,才奏响了抗洪救灾的最强音。这种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要百倍珍惜,永远保持下去。
三、以抗洪精神为动力,全面抓好灾后重建工作
洪涝灾害给我们留下了创伤和发展障碍,消除灾害影响任重道远,我们必须继续发扬抗洪精神,抓好灾后生产和恢复重建,迅速在全市掀起大灾之后大发展的新热潮。
一是要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今天会议已经下发了《全市抗灾救灾工作方案》,农业、民政、水利、牧业等各相关部门和受灾乡镇要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全面科学核实水库、房屋、农作物、耕地等受灾情况,并及时向省和长春市对口部门汇报,全力争取上级重建项目和资金,帮助灾区人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民政部门要对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给予更多关爱,及时把符合条件因灾致困的家庭纳入低保范围;继续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积极开展各种慈善募捐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帮助灾区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粮食、发改、工商等部门要做好粮、油、蔬菜调运工作,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财政和各乡(镇)街要组织好受灾群众口粮、食用油、棉衣(被)等物资的采购和发放工作,超前做好受灾群众安全过冬的准备。卫生部门要组织卫生防疫人员深入灾区,扎实做好卫生防疫、水源保护、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整治,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农业保险机构要做好农业保险查勘理赔工作,对绝收全损的农户,要迅速按一定比例优先预付赔款;公安部门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灾区正常社会秩序。同时,市直各部门要全力开展对受灾较重村的对口帮扶工作,千方百计帮助受灾群众筹集资金和物资,充分调动受灾群众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部门与受灾村对接工作要在8月16日前全部完成。
二是要支持灾区恢复生产。涉农部门要有针对性引导农民开展抗灾自救和生产恢复。当前,恢复农业生产的重中之重是尽快排水排涝,全市各受灾区域要确保一周以内完成内涝排水工作,能保一垄保一垄,能保一亩保一亩。因灾绝收地块要抓紧组织毁种补种,涉农部门对所需农业生产资料8月15日前要调配到位,确保恢复生产需要。无法毁种的地块要纳入秋季深松整地计划,为明年生产做好准备。牧业局要指导牧业养殖户,及时补栏增养,做好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及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劳动部门要积极组织灾区劳动力外出务工,对灾区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给予免费培训,促进受灾农民增加劳务收入。
三是要抓好灾后重建工作。建设、国土等部门要加强被水浸泡建筑的检查防范工作,绝不能出现灾后房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发改、建设、民政等部门要结合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泥草房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群众自助的方式,抓紧实施抗洪救灾新居工程,9月1日以前要全部开工,10月底前受灾群众必须保证迁入新居。对城乡因灾损坏的房屋,9月底前要完成维修加固,确保全部修复到位。交通部门9月底前要完成水毁公路、乡路、桥涵修复重建工作。供电部门要千方百计抢修损坏的电力设施,做到水退到哪里,电就送到哪里。水利部门要结合今年发生的水情、工情和险情实际,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抓紧修复堤防险工险段和应急水毁工程,其它水毁工程的设计要立即开始,9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审批,所有水毁工程都要在2011年7月1日前完成除险加固。
三、以抗洪精神为动力,全面抓好灾后重建工作
洪涝灾害给我们留下了创伤和发展障碍,消除灾害影响任重道远,我们必须继续发扬抗洪精神,抓好灾后生产和恢复重建,迅速在全市掀起大灾之后大发展的新热潮。
一是要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今天会议已经下发了《全市抗灾救灾工作方案》,农业、民政、水利、牧业等各相关部门和受灾乡镇要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全面科学核实水库、房屋、农作物、耕地等受灾情况,并及时向省和长春市对口部门汇报,全力争取上级重建项目和资金,帮助灾区人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民政部门要对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给予更多关爱,及时把符合条件因灾致困的家庭纳入低保范围;继续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积极开展各种慈善募捐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帮助灾区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粮食、发改、工商等部门要做好粮、油、蔬菜调运工作,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财政和各乡(镇)街要组织好受灾群众口粮、食用油、棉衣(被)等物资的采购和发放工作,超前做好受灾群众安全过冬的准备。卫生部门要组织卫生防疫人员深入灾区,扎实做好卫生防疫、水源保护、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整治,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农业保险机构要做好农业保险查勘理赔工作,对绝收全损的农户,要迅速按一定比例优先预付赔款;公安部门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灾区正常社会秩序。同时,市直各部门要全力开展对受灾较重村的对口帮扶工作,千方百计帮助受灾群众筹集资金和物资,充分调动受灾群众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部门与受灾村对接工作要在8月16日前全部完成。
二是要支持灾区恢复生产。涉农部门要有针对性引导农民开展抗灾自救和生产恢复。当前,恢复农业生产的重中之重是尽快排水排涝,全市各受灾区域要确保一周以内完成内涝排水工作,能保一垄保一垄,能保一亩保一亩。因灾绝收地块要抓紧组织毁种补种,涉农部门对所需农业生产资料8月15日前要调配到位,确保恢复生产需要。无法毁种的地块要纳入秋季深松整地计划,为明年生产做好准备。牧业局要指导牧业养殖户,及时补栏增养,做好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及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劳动部门要积极组织灾区劳动力外出务工,对灾区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给予免费培训,促进受灾农民增加劳务收入。
三是要抓好灾后重建工作。建设、国土等部门要加强被水浸泡建筑的检查防范工作,绝不能出现灾后房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发改、建设、民政等部门要结合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泥草房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群众自助的方式,抓紧实施抗洪救灾新居工程,9月1日以前要全部开工,10月底前受灾群众必须保证迁入新居。对城乡因灾损坏的房屋,9月底前要完成维修加固,确保全部修复到位。交通部门9月底前要完成水毁公路、乡路、桥涵修复重建工作。供电部门要千方百计抢修损坏的电力设施,做到水退到哪里,电就送到哪里。水利部门要结合今年发生的水情、工情和险情实际,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抓紧修复堤防险工险段和应急水毁工程,其它水毁工程的设计要立即开始,9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审批,所有水毁工程都要在2011年7月1日前完成除险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