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婚生女后男方有情人 闹分手时孩子成了筹码
一个在永康工作的湖北男子来电说:主持人,请问如果不要孩子的妈妈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是不是可以叫她从此以后再也不要见孩子?
我是在永康工作的湖北人,和女朋友是大学同学。大学毕业后,我们一起来到永康工作。去年她怀孕时,我们曾考虑过结婚,但由于她是安徽人,我们对在哪里买房子安家意见不统一,就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今年2月,她回安徽娘家生下女儿。女儿出生后,她和女儿待在安徽,由她父母照顾。
由于单身寂寞,我跟同公司的一个女人发生了关系。上个月,我女朋友带着女儿来永康看我时,发现了这件事。当时,女朋友提出分手,但经我努力挽留,她原谅了我。我也辞职换了一家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