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日死我,哦,好爽,哦 舌头探入幽径 他的手探入她的腿心
2023-05-14 来源:文库网

快日死我,哦,好爽,哦 舌头探入幽径 他的手探入她的腿心 我想我不会再爱了,爱过人渣,也剪过短发,最后都哭得撕心裂肺,可能最惨的青春我都经历了。 我高中的时候特别喜欢过一个男孩子。那时候他高三,我高二。阴差阳错的认识,最后莫名其妙的在一起。那个时候就觉得他真的是我的全部,这辈子非他不可了。他有的样子恰好我都喜欢,他能懂我的欲言又止跟言外之意,他能在爱慕他的女生面前把所有宠爱都留给我,他站的地方风吹过来都是暖的,义无反顾的就爱了。不得不说,他让我相信了爱情,让我学会了成长,然后被伤的一塌糊涂。不知道那是该有的青春,还是真的太过荒唐。我知道他喜欢陈奕迅的歌,最大的愿望就是去看一次他的演唱会,于是后来我的音乐列表里只有陈奕迅;知道他一直想去西藏,我的手机相册就开始收集所有关于大美西藏的图片;还有努力攒钱,是为了后来能陪他一起去他口中神圣的西藏;
知道他喜欢喝可乐,明明不喜欢碳酸饮料的我也逼着自己说谎;还知道他和妈妈的关系要更好一些,我就说全世界所有的母亲都是伟大的。 好多人都说我疯了。身旁的朋友也劝我说他高三,等他去大学了,或许我们就不再对彼此那么真诚,或许会分开。我总是会大大咧咧的说没关系,我做好了准备。其实我从来都没想过,我认为他会真的把所有关注的眼神一直留给我,带我去未来。十字开头的年纪是不该太过认真,也许是逢场作戏,也许是大家都真的是真诚过,但后来由于太多太多言不由衷就忽然不适合在一起了吧。最后我们分开了,分手的理由很简单,他的借口是怕耽误我学习,我只记得我真的整夜没睡觉,在自己的卧室里哭了一夜。 后来他跟别人在一起了,而我再也没有真的喜欢过一个人,只是频繁的换男朋友,仿佛那样会很过瘾。填写志愿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省外,不想跟他在同一个城市,现在远在天津的我常常想家,听到爸妈说想我,总是两三天一个电话的时候就觉得内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