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一扒领袖们的工资:毛泽东如何成了“月光族”_历史故事
2023-05-14 来源:文库网
(作者:秩名) 毛泽东:“钱这个东西是很讨厌的......总归还得有”
1955年,国家公务人员结束过去供给制和工资制并存的双轨制,开始执行等级工资制。以周恩来为首的领导小组开始编制工资方案,实行“四定”,即“定职、定级、定衔、定薪”。按照国务院第一次拟定的工资方案,行政级从1级到24级,一级是军委主席毛泽东(大元帅)600元;二级是副主席、总理,550元,包括朱德、刘少奇、周恩来等;三级是元帅,500元,包括陈云、邓小平和各位元帅;四级是大将,450元;五级是上将和大军区、省、部级正职,400元。方案呈报到毛泽东那里,他在看后说:“我看不妥,这样不利于团结,贫富差距要缩小嘛!”其后,在一次会议上,毛泽东又说“你们让我当大元帅,是把我放在火炉子上烤我呀!一级干部就我毛泽东一个人,你们都是二级、三级,我毛泽东太不够意思、太不够朋友!我们把一级让给马克思、恩格斯,把二级让给列宁、斯大林,我和你们一样,都是三级干部。
”
于是,周恩来等又想出了一个折中方案,原划分的24个行政级别未变,工资稍有改动。最终的方案是:一级594元,二、三、四、五级依次为536、478、425、387元。级与级之间最多相差50多元,最少只相差5元。因地区类别不同(全国划分为4-11类),同级地方干部相差10-40元。按照“血比汗值钱”的原则,军队干部比地方干部平均高出3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