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对官员嫖娼,官方是怎么处理的?_历史故事
2023-05-14 来源:文库网
(作者:秩名) 古代对官员私生活管得挺宽的:官员随便喝“公酒”、送“公酒”,会丢官;嫖娼一旦被察觉,永不录用;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的著作刊刻,然后搞摊派,“人手一册”,强买强卖,要被革职;到古玩铺坐坐,有“雅贿”之嫌,要被弹劾、免职。
历史上各个王朝对官员的私生活,即个人生活,一般都要予以密切注视。与此同时,还要劝导官员都做本分之官,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宋代吕本中《官箴》一书,就是适应这种需要而编写的。书中开头写道:“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日清,日慎,日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 推荐阅读:摘抄美文,更多文章访问WwW.afbbb.Cc)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自宋代至清代,这段话都是官员的座右铭。
古代公家的酒,官员们不是想喝就能喝,不是想喝多少就能喝多少,不是想喝“极品”就能喝“极品”,不是想送人就能送人。有的官员贪杯,而又公私不分,就会喝出罪来。有的官员借花献佛,公酒随便送人,也会触犯法网。
宋朝治平元年(公元1064年),凤翔府知府陈希亮就是在公酒问题上栽了大跟头。他向有关部门自首,承认曾私自喝掉了邻州馈赠的公酒。朝廷对其处理是贬为太常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