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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告状_侦探故事(2)

2023-05-14 来源:文库网
我一算,五五不就二十五万元了吗?
我很快买了二十五万元的保险。我想,意外伤害很难骗,设想,我要是断条胳膊那怎行?二十五万元可买不来一条肉胳膊。我在规定上看到,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死亡的,该公司付保险金额全数。看来只能雇个人把自己干掉,那样才能索赔。我想,我怎么个死法泥?想来想去还是出车祸比较合适,因为我家住在国道边,半夜里照样车来车往,制造个车祸没多大问题,问题是我不能真死。但保险公司不见尸体不赔钱,有关有效证明也开不出来呀。我被难住了。
回到家,高芹见我躺在床上只吸烟不说话,就劝我,不行雇个人,找一个和你长得差不多的人,你把他灌醉,然后顺着国道送他回家,见汽车来了,你可以推他一下。我一听这法儿真不错。第一,伤不到我;第二,有尸体,免去了开证明难这一大关。我连做梦也没有想到,我真的照以上的方式去害了一个人,这个人我并不熟,他是来本地打工的,长相很象我,我就以招工人为名把他骗到了车轮下。
后来的一切我都是通过电话从高芹那儿了解到的,尸体经医院、保险公司验明后火化了,索赔二十五万元很快到位。这时候我才发现我已经死了,不能回到我老祖宗传下来的印刷厂了。我只要一出面,公安局的就要抓我坐牢或者杀头。可是害人的事不是我想出来的,是高芹想出来的。现在她跟着一个叫田基业的人公开做起了夫妻,我咽不下这口气,才拼着命给您写了这封信。您可能在调查我的事时见过田基业,他是我聘用的副厂长,今年三十五岁,我真没想到他会勾引我的妻子。我现在甚至怀疑,文化市场来查盗版书都是他有意报的信儿,他非害得我家破人亡不可。我现在要求公安机关调查高芹和田基业的阴谋,是他们害了我,他们应该坐牢,他们不应该在我的私人印刷厂里寻欢作乐。王局长,你们可先查索赔案,再查害人案,我敢保证您查的结果和我说的完全一样。我是不敢露面了,因为我已经死了,并且害死了一个和我长相类似的人。

死者告状_侦探故事


但我也不让高芹和田基业好活。我在密切关注着此事,我还会给您寄信,不会象这次这样送信了,因为这样太危险,既使我雇人送信也十分危险。
于仁义1999年9月19日
王金汉看罢信,打电话把刑警队长叶祥叫来,让叶祥也把信看一遍。
"你今天上午把这封信的笔迹鉴定一下,看看是不是真的出自于仁义之手。"王金汉用气体打火机点了支烟,"然后把结果尽快告诉我。"
叶祥说:"真没想到事情会这么复杂。看来如果不是于仁义吃醋,这个杀人骗赔案就算了解了。"
王金汉说:"是呵,这个案子看来还挺复杂。于仁义知道他的罪恶很重,不会轻易露面作证,他提供的线索全指望我们调查了。不过话说回来,我倒对这个案子很感兴趣,如果它真是一个案子的话。你抓紧时间把笔迹核实一下,如果这封信真的出自于仁义之手,我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去印刷厂走一趟。"
叶祥从保险公司打来电话,认定信上的手迹和于仁义在保险公司留下的手迹完全一致。
--于仁义真的活着。
王金汉点了支烟,连吸了两口,大脑在不停地寻思着:于仁义是什么意思?借我的手,把他的妻子绳之以法?那他的女儿呢?十二岁的于姗让谁管?
王金汉见过两次于姗。由于印刷厂有位职工提出于仁义的死可能是被人害的,报了案,所以王金汉和叶祥去过印刷厂两次。每次高芹和于姗都一口认定死者是于仁义,于仁义是喝酒喝多了才出事儿的,不可能是别人害死的。公安局的法医验了尸,与所述一致,因而尸体很快就火化了。现在想来,高芹知道死者不是自己的丈夫,致所以认定是于仁义,是想早早火化、索赔为目的。现在于仁义后悔了,便想把获利又获情夫的高芹也牵扯进去。

死者告状_侦探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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