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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办案的故事4篇_民间故事

2023-05-14 来源:文库网

包拯办案的故事4篇_民间故事


包拯办案
宋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京城开封发生一起因房屋归属产生的纠纷案。当时京师有个叫刘保衡的富商开了一家酒场,但却经营不善,欠下官府一百余万文酒曲钱。三司屡次派人督催刘保衡还债,刘保衡自然不敢与官府抗衡,不得不变卖家产以还债。刘保衡的房屋甚是豪华气派,三司使(主管国家财政)张方平在刘保衡拍卖家产时,以较低的价格买下了他的房屋。
这件事后不久,平地再起风云,刘保衡的姑姑到开封府告状,说刘保衡并非刘氏后代,而是一个无赖地痞,无权卖掉刘氏祖宗基业。开封府派人调查后,发现刘保衡姑姑所说的情况属实。如此一来,当初购买刘保衡房屋的三司使张方平就成了风口浪尖的人物,嫌疑极大。包拯当时任御史中丞,立即上书弹劾张方平,指责他身为三司使,却乘人之危,贱买所管辖富民的住宅,寡廉鲜耻,实在骇人听闻,如此小人,朝廷不能委以大任,处之以高位。张方平由此被贬。
集贤院修撰宋祁继任三司使职务,由此再度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右司谏吴及上书弹劾宋祁任,说他任定州(今河北定州)知州时,不但政绩平平,还纵容家人借贷公使库钱数千贯,担任益州(今四川成都)知州时则奢侈过度。包拯上弹劾宋祁任益州知州时游山玩水,宴请宾客,不理政事,并指出宋祁的亲兄弟宋庠此时正担任执政大臣(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职务,因而宋祁不能出任三司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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