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美满婚姻的支点还是逃避责任的借口(6)
2023-05-14 来源:文库网
——非婚同居的理由
67%的人宣称选择未婚同居是“因相爱而生活在一起”,认为未婚同居“可取”的理由分别是“可以为正式结婚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占25%)、“有助于日后真的结婚后夫妻幸福和谐”(占24%)和“发现双方不合适容易分手”(占24%)。
——双方在同居问题上的态度
近半数(46%)是男女双方都有这样的想法而同居的。由男方提出,女方乐意接受的占17%,“因为已发生性关系,不得已而为之”的占11%。同居中的男女双方基本上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关系,只有12%的人在口头或书面上有过同居的约定或订过合同等。
——同居失败对当事人的影响
半数以上(占58%)的同居者表示考虑过万一同居失败会对今后的择偶、婚姻带来不利影响。假如同居失败,感到“非常痛苦”的占21%;提出“再也不想采取同居方式”的占18%;觉得“心里难受,但只好自认倒霉”的占14%;表示“根本不在乎”的占13%;提出“振作精神,再找一个合适的同居者”的占8%。
——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巫昌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婚姻法研究会会长)
提到同居,人们一般在其前面加上“非法”两个字,其实是不太准确的。所谓“非法同居”,一般是指以夫妻名义在一起长期生活,生活公开化,经济上共同核算,并有生儿育女的行为,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甚至危害的行为。如果两个人感情好,处于恋爱阶段、暂时性地愿意住在一起,这种同居是不稳定的,除了当事人自己以外,对别人没有什么损害,对社会也没有太大危害,这是他们两个人自己和“私生活”,别人也没有太多权利去过问或干涉,因此也不能一概地说其“非法”。
虽然未婚同居不一定算非法,但它绝对不受法律保护。同居的某一方随时有离开另一方的自由,也可以随时和其他人结婚,法律上不能判其“重婚”;同居双方感情破裂各奔东西时,他们的共同财产也无法按夫妻双方共享的方式进行分割,在法院里最多只能按一般的经济纠纷进行裁决;同居双方有一方因意外事故或因病死亡,另一方对其财产不享有继承权。
在城市里,未婚同居者一般只有两种极端的结果:要么走向结婚的殿堂,要么分道扬镳。同居时有了孩子一般都到医院做掉,因为双方都知道,没结婚生个孩子将遇到诸如生育指标、给孩子上户口、入托、上学等实际困难,而且有了孩子后如果双方不能结婚最终分手,任何一方都应对孩子负有抚养责任,要想再和别人结婚也很困难。
严格地说,同居本身只是一个道德问题,我们主张不干涉别人的私生活。但是法律不护的同居实在是不应该提倡的。
67%的人宣称选择未婚同居是“因相爱而生活在一起”,认为未婚同居“可取”的理由分别是“可以为正式结婚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占25%)、“有助于日后真的结婚后夫妻幸福和谐”(占24%)和“发现双方不合适容易分手”(占24%)。
——双方在同居问题上的态度
近半数(46%)是男女双方都有这样的想法而同居的。由男方提出,女方乐意接受的占17%,“因为已发生性关系,不得已而为之”的占11%。同居中的男女双方基本上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关系,只有12%的人在口头或书面上有过同居的约定或订过合同等。
——同居失败对当事人的影响
半数以上(占58%)的同居者表示考虑过万一同居失败会对今后的择偶、婚姻带来不利影响。假如同居失败,感到“非常痛苦”的占21%;提出“再也不想采取同居方式”的占18%;觉得“心里难受,但只好自认倒霉”的占14%;表示“根本不在乎”的占13%;提出“振作精神,再找一个合适的同居者”的占8%。
——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巫昌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婚姻法研究会会长)
提到同居,人们一般在其前面加上“非法”两个字,其实是不太准确的。所谓“非法同居”,一般是指以夫妻名义在一起长期生活,生活公开化,经济上共同核算,并有生儿育女的行为,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甚至危害的行为。如果两个人感情好,处于恋爱阶段、暂时性地愿意住在一起,这种同居是不稳定的,除了当事人自己以外,对别人没有什么损害,对社会也没有太大危害,这是他们两个人自己和“私生活”,别人也没有太多权利去过问或干涉,因此也不能一概地说其“非法”。
虽然未婚同居不一定算非法,但它绝对不受法律保护。同居的某一方随时有离开另一方的自由,也可以随时和其他人结婚,法律上不能判其“重婚”;同居双方感情破裂各奔东西时,他们的共同财产也无法按夫妻双方共享的方式进行分割,在法院里最多只能按一般的经济纠纷进行裁决;同居双方有一方因意外事故或因病死亡,另一方对其财产不享有继承权。
在城市里,未婚同居者一般只有两种极端的结果:要么走向结婚的殿堂,要么分道扬镳。同居时有了孩子一般都到医院做掉,因为双方都知道,没结婚生个孩子将遇到诸如生育指标、给孩子上户口、入托、上学等实际困难,而且有了孩子后如果双方不能结婚最终分手,任何一方都应对孩子负有抚养责任,要想再和别人结婚也很困难。
严格地说,同居本身只是一个道德问题,我们主张不干涉别人的私生活。但是法律不护的同居实在是不应该提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