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张泽中情人老婆儿女被调查原因真相揭秘(4)
2023-05-14 来源:文库网
一审判决书显示,张泽忠购买这3套住房时,一名建筑商苏茂生为其支付了163万元,苏茂生为张泽忠买房的原因,是张泽忠给其妻子刘曼丽在工作调动、低价购房等方面提供了帮助。
时任青岛市住房发展中心主任、副主任等人的证言称,2004年7月,青岛市住房发展中心让一家公司代建了12套市级领导干部周转房,后来因财政资金问题,决定留下7套分配给机关干部,剩下5套退回。苏茂生的妻子刘曼丽通过张泽忠,以4078元每平米的价格购买了两套。
量刑死缓之后
“被‘双规’后,张泽忠主动交代了另外18个单位和9个人的行贿,共计1701余万元。”曾介入张泽忠案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栾少湖说。
张泽忠一审判决书显示,山东省纪委和聊城市检察院曾出具情况说明,证实除了聂磊案相关人刘峰玉送的那套房是“外围查证”外,其余指控都是张泽忠主动交代。
担任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的栾少湖介绍,张泽忠曾协助办案机关录制了一部长达4个小时的警示片,7月15日,《检察日报》还刊登了一篇张泽忠的“忏悔书”。
张泽忠曾积极退赃,判决书显示,张泽忠受贿共计1701.7704万元,但张泽忠亲友代其退赃1764.17万元,比受贿款还要多。因此在张泽忠看来,自己认罪态度较好。
一审法院没有认定张泽忠有自首情节。而张认为自己向纪检部门有坦白情节。司法实践中,的确存在受贿官员在“双规”期间交代案情,被法院认定因“经有关组织教育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从而具有自首情节。但这不仅被一些刑法学者认为稀释了自首的定义,而且实践中越来越少使用。
自首与坦白虽然都是法定从宽情节,但效果却不一样。根据最高法院2014年施行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而坦白情节中,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另一个反例是,张泽忠案的行贿人之一、原山东省夏津县县委书记杨同军2013年12月24日被德州市中级法院以贪污、受贿款物价值人民币100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7年,其中,杨同军被控受贿830余万元。
在张泽忠案中,杨同军为了给女儿调动工作,行贿张泽忠30万元,判决书显示,行贿款来自夏津县一家民营企业和夏津县财政。
时任青岛市住房发展中心主任、副主任等人的证言称,2004年7月,青岛市住房发展中心让一家公司代建了12套市级领导干部周转房,后来因财政资金问题,决定留下7套分配给机关干部,剩下5套退回。苏茂生的妻子刘曼丽通过张泽忠,以4078元每平米的价格购买了两套。
量刑死缓之后
“被‘双规’后,张泽忠主动交代了另外18个单位和9个人的行贿,共计1701余万元。”曾介入张泽忠案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栾少湖说。
张泽忠一审判决书显示,山东省纪委和聊城市检察院曾出具情况说明,证实除了聂磊案相关人刘峰玉送的那套房是“外围查证”外,其余指控都是张泽忠主动交代。
担任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的栾少湖介绍,张泽忠曾协助办案机关录制了一部长达4个小时的警示片,7月15日,《检察日报》还刊登了一篇张泽忠的“忏悔书”。
张泽忠曾积极退赃,判决书显示,张泽忠受贿共计1701.7704万元,但张泽忠亲友代其退赃1764.17万元,比受贿款还要多。因此在张泽忠看来,自己认罪态度较好。
一审法院没有认定张泽忠有自首情节。而张认为自己向纪检部门有坦白情节。司法实践中,的确存在受贿官员在“双规”期间交代案情,被法院认定因“经有关组织教育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从而具有自首情节。但这不仅被一些刑法学者认为稀释了自首的定义,而且实践中越来越少使用。
自首与坦白虽然都是法定从宽情节,但效果却不一样。根据最高法院2014年施行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而坦白情节中,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另一个反例是,张泽忠案的行贿人之一、原山东省夏津县县委书记杨同军2013年12月24日被德州市中级法院以贪污、受贿款物价值人民币100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7年,其中,杨同军被控受贿830余万元。
在张泽忠案中,杨同军为了给女儿调动工作,行贿张泽忠30万元,判决书显示,行贿款来自夏津县一家民营企业和夏津县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