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同性恋调查存在歧视?(4)
2022-03-01 来源:文库网
广州市司法局法学教授张劲松说,对于同性恋,社会应先弄清楚何谓“恋”。“恋”应该是两个个体(无论同性还是异性)之间因一方爱慕对方而产生的奉献自己的美好情感;如果只是简单的性接触,或为满足一方的性宣泄,或以暴力、威胁产生的性关系,都不能称为“恋”。社会应将同性性关系和同性恋区别开来。
张劲松说,从掌握的资料来看,在同性恋群体相对较多的男性聚集地中,同性性关系多表现为一种“以强凌弱”,很多人是被迫与同性发生性关系,这属于一种性骚扰或者性侵犯,并不是“因爱慕而发生的占有或者奉献”的“恋”。他认为,在特定环境中以武力威胁同性发生性行为,应属于“性骚扰”范畴,严重者应予以法律惩戒。目前强迫性同性“恋”和聚众同性“恋”在我国仍是依法打击的对象,同时,同性恋者作为艾滋病“高危人群”,对社会稳定也造成一定危害。
张劲松表示,在社会仅靠宣传和劝说难以禁止的情况下,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像规范其它行为一样,出台专门的“性关系”法规规范有关性行为。他不赞成同性恋的合法化,他说:“在我国现有的情况下,公开(对同性恋)谈宽容容易产生对以强凌弱进行纵容的效果。”
张劲松说,从掌握的资料来看,在同性恋群体相对较多的男性聚集地中,同性性关系多表现为一种“以强凌弱”,很多人是被迫与同性发生性关系,这属于一种性骚扰或者性侵犯,并不是“因爱慕而发生的占有或者奉献”的“恋”。他认为,在特定环境中以武力威胁同性发生性行为,应属于“性骚扰”范畴,严重者应予以法律惩戒。目前强迫性同性“恋”和聚众同性“恋”在我国仍是依法打击的对象,同时,同性恋者作为艾滋病“高危人群”,对社会稳定也造成一定危害。
张劲松表示,在社会仅靠宣传和劝说难以禁止的情况下,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像规范其它行为一样,出台专门的“性关系”法规规范有关性行为。他不赞成同性恋的合法化,他说:“在我国现有的情况下,公开(对同性恋)谈宽容容易产生对以强凌弱进行纵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