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忍苦捍劳,繁兴大用,虽粗浅中皆为至实,惟贵心不易移,一往直前履践将去,生死亦不奈我何。
(十八)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金刚经
(十九) 我们无论什么也不能贪,要知足,要能忍,但这个无上妙法,人人都把它忽略了,所以不争、不贪就能福寿无边,你要是争、贪、搅、扰,就罪孽不少,要想出离三界,也是无有是处的。

(二十) 百千法门,同归方寸,河沙妙法,总在心源。
(二十一) 本净明心非别处,惟在众生妄心中。
(二十二) 修行用功,贵在一心。
(二十三) 以物物物,则物可物;以物物非物,则物非物。物不得名之功,名不得物之实,名物不实,是以物无物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