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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刑事案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分开侦办?

2024-01-06 来源:文库网

一起刑事案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分开侦办?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司法解释规定,刑事案件涉案的一部分犯罪嫌疑人有下列几种情形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采用“另案处理”。第一是依法需要移送管辖处理的案件;第二是案件属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案件需要分案办理的;第三是刑事案件汇中同案犯罪嫌疑人被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时发生在逃,嫌疑人无法到案,其他嫌疑人需要开庭审理的。
第四是嫌疑人涉嫌其他犯罪,需要办案机关进一步侦查,案件性质不宜与同案犯罪嫌疑人一并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或者其他同案犯罪更为严重,分开案件另案处理更为适宜的;第五是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现有证据暂不符合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标准,需要继续侦查,但是同案的犯罪嫌疑人符合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标准的案件需要分案处理;
刑事案件中对同一案件的被告人另案处理,即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办案制度,也是一种案件办理中的程序。另案处理需要严格的程序规定,也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才能另案处理。不能为了某种利益故意将不宜分开的案件另案处理,使同一案件的当事人得到不一样的处罚,这样明显违反我国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规范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第三条 涉案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另案处理”:
(一)依法需要移送管辖处理的;
(二)系未成年人需要分案办理的;
(三)在同案犯罪嫌疑人被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时在逃,无法到案的;
(四)涉嫌其他犯罪,需要进一步侦查,不宜与同案犯罪嫌疑人一并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或者其他犯罪更为严重,另案处理更为适宜的;
(五)涉嫌犯罪的现有证据暂不符合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标准,需要继续侦查,而同案犯罪嫌疑人符合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标准的;
(六)其他适用“另案处理”更为适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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