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妻法则:老婆永远是对的
2022-03-01 来源:文库网

54岁的施俊生还不敢说自己已经“知天命”。活了半辈子,他对自己的生活也有过许多不满,像所有平凡普通的男人一样,为生活奋斗,为老婆和孩子打拼,为一点小小的满足沾沾自喜,也偷过懒、赌过气、摔过跟头;年轻气盛时也粗着嗓子说话,年龄大了慢慢变得宽容、平和,对好些事都看得不那么重了。
“人嘛,这辈子不就这么回事嘛。”施俊生笑笑说,眼神里竟闪着一种睿智的光。生活的磨炼是可以让人变得睿智豁达的。
可是豁达的施俊生却面临了一个他不愿面对的问题——爱人要和他离婚。
这是促使他来到“闻心公社”的主要原因。
离婚这个事儿,说起来话长。我以前也提出过——是在年轻的时候。
我和我爱人是一对很普通的夫妻,再普通不过了——上世纪80年代经人介绍认识,然后结婚、有了女儿;90年代我们换房子,搬了新家,我爱人还当上了机关干部;2000年以后女儿长大了,我们也不年轻了,我还经历了下岗,后来去了私企打工,直到现在。
这不就是我们这代人典型的生活经历吗?多少个家庭都是这么过来的。
当然了,我爱人脾气不太好。她要强,什么都要讲“尊严”,什么事都得做到最好。自从进了机关以后,她不光对自己要求更高,对我的要求也高了。这种要求说实话,有时确实有点儿过分。比如说在家吧,她要求我做的事,她自己可以做不到,但我绝不可以做不到。

就说收拾屋子,我主动干了,收拾完了她要检查,像领导检查卫生一样,犄角旮旯都得抠一遍,然后把沾着灰的手指头伸到我眼前。那真是有点“鸡蛋里头挑骨头”,没毛病也得找出点毛病来。有了毛病那就不得了,准是一通指责,不把你说服了不算完。回回都这样,所有的事都如此。不管我干得多仔细,多卖力,从没听她说过一次“不错,这事你干得挺好”。人都一样,谁也不愿意当“贱骨头”,她老指责我我还干嘛?我就不干了。可我不干她更有话了,什么懒啊,没出息呀,干嘛嘛不行啦……大大小小的“帽子”全能扣到我头上。
我其实是个没多大脾气的人,跟别人相处比较随和。我总觉得凡事不必太较真,差不多就行了,难得糊涂嘛!可我爱人总那么挑剔,让我在家待着一点儿都不宽心。我也是个老爷们儿,也有蔫脾气,尤其年轻的时候,血气方刚,老想和她“嚼”出个理来,为一点儿小事就总争吵。
她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说话特别狠,什么事到了她嘴里都能上纲上线。有一回,几个熟识的人上我家来串门,他们都比我大,也不为了点儿什么事就损了我几句。我也没觉得怎么着,人家也是出于爱护我才说我的。可我爱人不行。当时她没说什么,人家一走她就跟我来劲了。

“你怎么那么没出息呢?人要活得有尊严,你懂不懂?”
我直纳闷,这关“尊严”什么事?我反问她:“什么是尊严?”
她说:“别人都尊重你这就是尊严。”
我说:“别人没有不尊重我呀?再说了,就算人家没尊重我,你犯得着生这么大气吗?”
她气得脸都红了:“你是我丈夫!你没有尊严让我也跟着丢人!”
那天她把我贬得一钱不值,话说得很尖刻,一点都不留情面。俗话说:“利刀割体痕易合,恶语伤人恨难消。”她一次两次对我这样还没什么,惨的是结婚那么多年了,我始终在她的指责中度过。人家说“在指责中长大的孩子就会不自信”,成年人也一样啊!我有时就觉得对生活一点儿信心都没了。
再温顺的兔子惹急了也会咬人的。我不咬人,但我要离婚。
有一回我实在被她气坏了。我说:“你要觉得跟我过日子不满意,咱就别过了!”
她也不示弱:“不过就不过!”
我想这下好了,离婚了我就能解脱了,省得天天回家就跟回警察局似的。我想了一宿,规划着离婚后的生活,想得都挺好,心里还倍儿美。我本想第二天早晨起来就去民政局办手续的。可转天早晨一起来,她却跟没事人似的,该起床起床,该做早点做早点,该送孩子送孩子,压根没提这事。她不提我也不好意思再提了。终归做了那么多年的夫妻,再怎么样也是有情分的,何况还有个孩子呢。

离婚的事就这么不了了之。我们一家人照样过着以前的日子,不咸不淡的。她的脾气始终没怎么改,说话做事想怎么就怎么,从不考虑我的感受,慢慢地我也就习惯了。不习惯怎么办呢?说实话,想不开的时候我特别害怕回家,一想到回家要面对她的冷言冷语我就头大,有时逃避不开甚至有过自杀的念头。可这也改变不了什么,她还是那个脾气,我也还是得活着,要不就自己跟自己生闷气,要不就得学会想开点儿。
转眼就过了这么些年,我们结婚都二十多年了,女儿长大了,我们也老了——五十多岁的人了,能不老么?我原以为这辈子就这么过下去了,想不到她却忽然提出离婚,而且决心好像还特别大,都写好协议书了。
她跟我说:“咱俩这么过没意思了。分开吧。”
我嘴上说:“那就分吧。”其实心里特失落。
施俊生不想离婚。他觉得自己和爱人“都这个岁数了,没那个必要了”。人生都已经过了一半,什么棱角也都磨没了,再要回到起点重新开始,他没那个勇气。但他不知道怎么才能让爱人放弃这个想法,所以,第一次离开“闻心公社”时,他还很郁闷。[page]
一个月后,施俊生再次来到“闻心公社”,脸上带着释然的表情。生活的难题有时就像挡在路中央的一块大石头,远远看去以为很难搬动,走到跟前才发现,根本不需要搬,只要绕过去就行了。

曾经在网上看到一个流传很广的“爱妻法则”——老婆永远是对的;如果老婆会犯错那一定是我不好;如果老婆真的犯了错请参照第一条。
不知道有多少男人能坚定不移地履行这几条“爱妻法则”?反正施俊生听说了这几条搞笑的法则后却不好意思地笑了——因为他现在正是那样去做的。
结果如何呢?
这一个月我好好反思了一下,想了很多。我想起我们俩年轻的时候。我们认识的时候年龄都不小了,算是那时候的大龄青年。当时我俩都是工人,都很淳朴。她没那么多是非,我也挺知足。
结婚以后我们一直和我父母一起过,作为儿媳妇,她基本上没什么不对的地方,照顾公公婆婆很尽心。在她进机关之前,我家的经济状况一直不算太好,还欠了别人的钱,她总是节衣缩食,想着法儿地把一家人的日子过好。后来她有机会进了机关,工资多了不少,可因为要还债,她还是精打细算。结婚这么多年,她几乎没怎么给自个儿买过新衣服,有些衣服还是她姐姐妹妹们给的。想起这个,说句良心话,我也挺内疚的。仔细想想,她虽然脾气暴了些,说话苛刻了些,可对这个家还是尽心尽力的,有的地方比我这个大男人都强。

她是个要强的女人,里里外外都想让人说出个“好”来,这点我很佩服她。就因为要强,她才恨不得我也能给她争气,给她多争些面子。尤其进了机关以后,她身边的环境变了,人际关系也复杂,她的压力也很大,结果还不到一年她就病了。
我特别怀念她生病的时候,真的。这可不是巴不得让她生病啊,绝没有那个想法。只不过,她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才会对我特别温柔。
我记得那会儿她病得挺厉害,还做了个手术。出院后大夫让她在家静养,不能累,不能气,也不能受刺激。她那时天天在家躺着,我父亲去世了,母亲年纪大了,只能是我照顾她。我每天一下班就往家跑,买菜、做饭、烧水、熬药,中午也得回来一回,给她和我母亲做饭吃。晚上吃完饭,我还给她按摩,陪她看电视,有时扶她起床下地走走,活动活动。
那时她特别依赖我。要是到点儿了我还没回家她准给我打电话,问我怎么了,有什么事没有,什么时候回家。我要是有事耽误了回家晚了,她就急得直掉眼泪,看见我就跟走丢的孩子看见了娘一般,委屈得不行。她说她天天在家就盼着我回来,她老怕我会突然不要她了。那会儿她对我真是看重啊,我说什么她都听,光点头不摇头,也不发脾气,安静得像个小猫,乖得像只小鸟。

那是最让我感到幸福的一段时光,让我觉得在她面前我真正像个伟岸的男人。可惜,那段时光太短暂了。她的病一好,就又变得独断专行不可理喻了,让我觉得,她根本用不着我的关心。
现在我觉得可能是我错了。不管她多要强,也不管她多苛刻,她终究是个女人。哪个女人不想让丈夫哄着、疼着呢?她对我挑剔,说到底也是为了我好、为了这个家好。她的出发点是好的,我又何必非跟她讲什么“理”呢?我有个亲戚就对我说过:“夫妻之间没有理可讲,你要想跟老婆讲理,那你这日子就别过了。”细想想,还真对。当我不想跟她讲理较真儿的时候,她对我的态度居然慢慢好起来了。
那天,我买菜回来,她看了看菜篮子,一皱眉头:“你怎么又买那么多?我不是告诉过你别买太多吗,吃不了放坏了白糟践钱!”
要是搁往常,我肯定把菜篮子往地上一摔跟她讲理:“菜多了你不会放冰箱里吗?再说你上次买的比这还多呢,你怎么不说你自己呢?”然后我俩肯定又得吵起来,她又得暴跳如雷数落个没完,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全都给翻出来,最后不欢而散。
不过那天,我念头一转,没跟她矫情,而是顺从地点点头说:“是、是,你说得对,我给忘了,下次一定注意!”她当时就愣了,不敢相信地看着我,就跟不认识我似的。

那天我俩没吵架,不但没吵,晚上她还做了两盘好菜。我尝着甜头了——看来这招管用!
从那以后我就总结了一句话:老婆永远都是对的。我发现,只要我不再反驳,不再和她讲理,她就不会乱发脾气,甚至有时还能听进一点我的话。原来她只是希望在我这儿能得到肯定啊,这么简单的道理,我却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才悟出来!我真是一个笨男人!
我开始检讨自己的错误。越检讨越觉得,这些年我对我爱人理解得太少了。我光知道在她生病的时候照顾她,却从没想过在平常的日子里关心一下她的冷暖;她回家晚时我没给她打过电话,她去上班我也没嘱咐过“要下雨了,带上雨伞”;她没新衣服穿我没给她买过,她累了我也没说过一句“你辛苦了”;我总在意她对我太苛刻、太挑剔,却没想过她肩膀上的压力有多大……我们总吵架她肯定也痛苦,说不定心里比我还要难受,只不过爱面子不愿意说出来而已。
要真是那样的话,这些年不只是她在折磨我,原来我也是在折磨她啊。我们为了“家”这个共同目标始终在互相折磨,这是何苦呢!
想到这些,我忽然觉得对我爱人特别心疼!她跟着我真是没过过一天好日子,光受苦了。我呢,还一直把自己当成一个受害者,在心里恨着她、怨着她,把家庭不和睦的责任都推到她身上,自己落个一身轻松!

作为男人,我是不是做得太不够格了?我现在改的话,应该还不太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