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印记:同性恋在中国
2022-03-01 来源:文库网

195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了建国以来第一个明确关于同性恋问题的司法解释。该文对黑龙江高级法院指出:“关于成年人自愿鸡奸是否犯罪”,尚有待立法解决。
1981年,《大众医学》发表张明园介绍《红楼梦》中同性恋现象的文章,认为同性恋是奇异的,是否病态还没有定论。
1985年,北京大学心理系主任陈仲庚主持编译的大学心理学教科书《变态心理学》,把同性恋明确列为一种不适宜异性恋生活方式时可以选择的替代生活方式。这部书对学术界有重要影响。
1990年,李银河、王小波等对数十名男性同性恋者进行个案访谈式研究,分别在国内和香港发表了研究报告《他们的世界》。
1993年2月14日,“男人的世界”沙龙在北京西单海马歌厅举办情人节特别活动,载歌载舞,迎来了中国同性恋的公开化。警方表示,同性恋没有法律界定,只要不影响他人,警方一般不予干涉。
1994年到1995年,海外媒体大量报道内地同性恋者的情况。一个叫做“中国彩虹”的北京同性恋组织1995年6月向海外媒体发布同性恋解放公开信,引起海外关注。
1998年,社会学家李银河的《同性恋亚文化》出版。这部25万字的著作综合了国内外学界的调查和多种科研结论,并指出中国同性恋者人口数量为3600-4800万。

2000年4月,公安部在一批示中指出:“选择性别是公民的个人权利。”这是将被记录在中国性学史的重要事件。它标志着在“变性”这一重大问题上,我国与当代最先进的科学文化的多方位接轨。虽然它仅涉及变性者,与同性恋也有重大“瓜葛”。
2001年4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即将出版发行,在新版诊断标准中对同性恋的定义非常详细,同性恋的性活动并非一定是心理异常。由此,同性恋不再被统划为病态。
2004年,中国卫生部首次向世界公布有关中国男性同性恋人数及艾滋病感染的数据。
2005年,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首次公开报道中国社会中的同性恋现象。华裔李安导演的同性爱电影《断臂山》荣获第78届奥斯卡最佳导演、最佳配乐、最佳改编剧本三项大奖,掀起内地公众及世界对同性爱问题的广泛关注。就《断背山》在内地禁止公映的问题,在港澳台掀起了争论的热潮,在国际社会掀起了同性恋问题的又一轮影响风暴。
2005年,第一届北京同性恋文化节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