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审结男性同性网络卖淫案
2022-03-01 来源:文库网

苏州警方28日通报,该市成功审结一起卖淫男网络同性招嫖案,主要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有期徒刑2年9个月。这也是苏州警方破获的首起男性同性卖淫案。
2008年11月28日,苏州市公安部门接到报警,称在该市一家宾馆内发生抢劫案。民警赶到事发现场后,发现被抢劫的是一名约20岁男子,他自称是一名按摩技师,接到客户电话后前来提供服务。不料,刚一走进宾馆房间,就被几个人捆绑起来,用布条封住了嘴巴,现金、手机等财物被抢劫一空。
警方在对这起抢劫案侦查的过程中,来到被劫男子所在的“苏州如家国际商务会馆”,眼前呈现出是一幅诡异的景象:一套出租房内住着10多名青年男子,个个精心装扮,模样俊美,说话也细声细气。
民警侦查后得知,该群男子中为首的是一名肖姓男子。1983年出生的江西籍男子肖某曾是一个“男技师”,中专毕业后外出打工,其间在会所、酒吧为男性提供性服务,后来到苏州建立起一个名为“苏州如家国际商务会馆”的网站,打着“按摩、推油”等幌子,专为男性提供性服务。
当民警打开网站首页时,多张年轻男子的照片出现在屏幕上,照片下面还标注有“新到红牌”“会所特色激情双飞”等字样,并留有联系电话和QQ号。
在会所里,民警缴获捆绑绳、避孕套、润滑剂等大量淫乱用具,还有一台用于上网联络的电脑和一本台账。台账上详细记录着出台“技师”、卖淫地点、次数、收费等情况。

警方侦查认定,2008年7月,肖某开办“如家会所”,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安排人员进行同性卖淫活动,并从中牟利。2008年10月至11月期间,肖某在随从人员刘某的协助下,录用了龚某等8名年轻男性。龚某等人根据指示外出卖淫,并将收取钱款的30%上交,此外,每月还要缴纳300元管理费,老板肖某则提供住宿。
记者了解到,该卖淫组织的“消费者”全部为男性同性恋者。而提供服务的男性卖淫人员并不是同性恋者,他们仅是为赚钱而与同性发生性行为。有的“技师”一天“出台”四五次,个别“当红技师”月收入可达2万多元。
截止目前,组织卖淫的肖某已被苏州平江区法院以组织卖淫罪,从重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助手刘某也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平江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孙霞介绍,这是一起特殊的网络同性卖淫案。刑法中的“组织他人卖淫”,并没有把“他人”限定为妇女,也可指男人,且“卖淫”并不是特指异性之间的真正性交,不特定的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行为的,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