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同性婚姻立法一览
2022-02-28 来源:文库网

同性婚姻目前在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加拿大、南非、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岛、阿根廷和墨西哥11个国家,以及美国的马萨诸塞州、康涅狄格州、艾奥瓦州、佛蒙特州、新罕布什尔州、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纽约州7个州(特区)已经合法。同性婚姻合法化过程中一些主要事件如下:
1989年10月1日 丹麦成为第一个认可同性结合的国家,允许同性伴侣进行登记,但还不是立法承认同性婚姻。
2000年 美国佛蒙特州州长霍华德·迪安签署法律,允许同性伙伴之间的“公民结合”;佛蒙特成为美国第一个认可同性结合的州。“公民结合”是由佛蒙特州创造出的新法律关系,自此后被广泛使用。
2001年4月1日 荷兰成为第一个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同性婚姻家庭享有传统家庭所享有的一切待遇。
2002年 挪威、瑞典、冰岛、德国、法国和瑞士认可同性结合登记注册,赋予其大部分传统家庭所享受的权利,其中瑞典允许同性家庭收养孩子。
2003年1月30日 比利时继荷兰之后,成为世界上第二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但这部法律禁止同性家庭收养孩子。
2003年6月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对“劳伦斯诉得克萨斯”一案的判决,这个判决为同性伴侣争取法律权利(包括结婚)铺平了道路。
2003年6-7月 加拿大的安大略湖省和哥伦比亚省允许同性恋者结婚。

2004年12月9日 新西兰国会以过半数通过同性恋者及同居人士的“公民结合”可以享有与合法夫妇等同的法律地位。有关法律于2005年4月26日正式生效。
2005年6月30日 西班牙下议院第二次通过同性婚姻法案,推翻参议院一周之前否决此法案的决议。7月3日起西班牙成为世界上第三个全国性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
2005年7月19日 加拿大参议院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的提案。几小时后,加拿大最高法院负责人在提案上签字,提案成为正式法律。7月20日,加拿大继荷兰、比利时和西班牙之后成为世界上第四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
2005年12月5日 英国正式允许同性伴侣登记。在公民伴侣关系法案下,希望建立伙伴关系的伴侣必须在当地政府登记,以享受和异性夫妇同等的待遇。
2006年11月14日 南非议会批准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提案。12月1日南非成为世界上第五个也是非洲第一个通过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
2008年6月 挪威国会通过承认同性婚姻的婚姻法。该法律将婚姻关系定义为不分性别的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将同性婚姻和异性婚姻完全平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