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6年有了私生子 女人因男子要分手打110
2022-02-28 来源:文库网

贵网5月17日讯(黔中早报 记者 王磊) 一对男女没有领结婚证,同居了近6年。苦日子熬出头,男人却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绝情地提出分手,并带走他们两岁半大的儿子。
前天晚上7点30分左右,乌当水锦花都B栋9楼一户人家,一男一女大声地争吵着……
10多分钟后,新天派出所的社区民警开锁进入这户人家,地板上到处是散落的麻将牌。
原来,两人发生争吵后,女方拨打110报了警。
男人对女人叫来警察的做法很是不满,愤怒地指着女人开骂。
随即男人一脚踹在女人面前的一张桌子上,冲到女人面前就要动手……民警见状,赶忙抱住情绪激动的男子。
女人叫朱莎(化名),23岁,乌当区羊昌镇人,待业在家。
男人叫郑希(化名),28岁,遵义仁怀人,做钢材生意。
2005年年初,朱莎在无锡打工。
一天,朱莎在无锡到上海的火车上认识郑希。两人很快建立恋爱关系。
2006年,两人感情升温,过起同居生活。
后来,朱莎和郑希返回贵阳创业,住在乌当。2009年,朱莎怀孕,为郑希生下一个儿子。
当时,朱莎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没有领取结婚证,只是按乡里习俗办了酒席。
“刚生娃娃的时候,因为我的年龄小就没有领结婚证,可现在我的年龄够了,他却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还把娃娃抱走了。”朱莎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向民警哭诉。
朱莎的妹妹朱静说,最近半个多月来,她都住在姐姐家。但是奇怪的是,一直见不到郑希。他不接电话也不回短信。

郑希没有否认朱莎姐妹俩的说法。
他说两人协议分手的时候,曾答应给朱莎30万作补偿,而且答应她什么时候想看孩子都行。
朱莎说,可是现在郑希却是想一分钱都不想给她。之前,两人在一起也是穷日子过来的,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郑希才做起了钢材生意,现在生活条件也好多了。
当晚,郑希情绪激动,在民警劝说下,他离开了朱莎的住所。
“这几年来,我没有找工作,一心在家照顾孩子和郑希”,朱莎说,可是现在他却变心了,“我们没有领结婚证,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我该怎么办呀?”
律师说法
同居期间产生纠纷
法律照顾无过错方
贵州省文福律师事务所张正奎律师认为:根据朱莎和郑希的情况,如果到人民法院仅是提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予受理的。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朱莎以在非法同居期间有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受理并作出处理。
两人在非法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双方非婚所生的子女哪一方抚养,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