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工具/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六、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法定代表人工作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操作方法
1、 营业执照分为四种类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和临时营业执照。凭个人身份证到工商分局领取《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或《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其他相关表格。2、 个体户办理流程:
带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到工商局办理。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人开业登记申请;
(2)员工证明;
(3)营业场地证明;
(四)个人合伙经营合伙协议;
(5)家庭经营家庭人员关系证明;
(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七)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当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3、 私营企业办理流程:
(1)企业名称审批(工商局)
(2)办私章,验资报告(公安特行科、银行)
(三)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
(五)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局)
(6)开立银行基本账户(银行)
(7)申请发票(税务局)
4、 根据《条例》的规定,从受理日起(即交付日起),力争在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批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批准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原因。营业执照由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领取。